[发明专利]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方法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23201.4 | 申请日: | 2020-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6583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谢鹏;管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62 | 分类号: | H04N21/262;H04N21/443;H04N21/4788;H04N21/488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张秀敏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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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实现 弹幕 交互 功能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S1:分别在电视端APP和移动终端的弹幕输入APP以相同的用户账号登陆弹幕服务器,进入弹幕服务器的弹幕Channel;
步骤S2:在移动终端的弹幕输入APP输入弹幕信息,并发送到弹幕服务器上加入的弹幕Channel;
步骤S3:电视端APP从弹幕服务器获取对应弹幕Channel的弹幕信息,并在对应的弹幕Channel上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入弹幕服务器的弹幕Channel的方式包括:
A:电视端App通过调用系统库获取电视正在播放的频道,电视端App向弹幕服务器发送该频道的频道ID,弹幕服务器根据电视端App发送的频道ID,让电视端App的用户账号接入弹幕服务器中的对应弹幕Channel;
B:移动终端的用户账号接入用户弹幕输入App中选定弹幕Channe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幕Channel是弹幕服务器上创建的一个信息通信空间,连接到信息通信空间中的所有设备均能发送和接收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幕信息包括弹幕Channel、弹幕内容、弹幕作者和显示方式。
5.电视上实现弹幕交互功能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移动终端和弹幕服务器,其中:
电视,安装有电视端APP,用于以用户账号登陆弹幕服务器的弹幕Channel,所述弹幕Channel与电视播放的频道ID对应;以及用于接收弹幕服务器分发的弹幕信息并进行显示;
移动终端,安装有弹幕输入APP,用于以相同的用户账号登陆弹幕服务器的弹幕Channel,并输入弹幕信息发送到弹幕Channel;
弹幕服务器,用于将弹幕Channel的弹幕信息分发到登陆该弹幕Channel的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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