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警报的触发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400240.2 | 申请日: | 2020-12-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8173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 发明(设计)人: | 王鹏飞;陈宇;陈飞龙;孟修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B25/00 | 分类号: | G08B25/00;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金淼 |
| 地址: | 51900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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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警报 触发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电子 | ||
1.一种警报的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智能门锁的报警功能是否被触发;
在所述报警功能被触发的情况下,从已绑定的移动终端中查找与所述智能门锁之间的间距在预设范围内的第一终端;
根据对所述第一终端的查找结果确定是否触发警报;
根据对所述第一终端的查找结果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包括:
在所述查找结果表明查找到所述第一终端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第一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
在所述查找结果表明未查找到所述第一终端的情况下,根据第二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其中,所述第二终端为已绑定的移动终端中的指定终端;当所述第二终端绑定的移动终端的距离不在预设范围内时,触发门锁的报警功能,并发送报警信息至所绑定的移动终端,对用户进行通知,以便用户通过所述移动终端控制门锁上的摄像头观察报警触发人员,且由用户判断是否使用所述移动终端关闭门锁发出的警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第一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包括:
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智能门锁的报警功能被触发;
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终端反馈的指示信息的情况下,按照所述指示信息的指示触发警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提示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按照所述第一终端的指示开启所述智能门锁的摄像头;
向所述第一终端传输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第二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包括:
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智能门锁的报警功能被触发;
在接收到所述第二终端反馈的指示信息的情况下,按照所述指示信息的指示触发警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提示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按照所述第二终端的指示开启所述智能门锁的摄像头;
向所述第二终端传输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智能门锁的报警功能是否被触发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智能门锁与所述移动终端进行绑定。
7.一种警报的触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智能门锁的报警功能是否被触发;
查找单元,用于在所述报警功能被触发的情况下,从已绑定的移动终端中查找与所述智能门锁之间的间距在预设范围内的第一终端;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对所述第一终端的查找结果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在所述查找结果表明查找到所述第一终端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第一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在所述查找结果表明未查找到所述第一终端的情况下,根据第二终端的反馈确定是否触发警报,其中,所述第二终端为已绑定的移动终端中的指定终端;当所述第二终端绑定的移动终端的距离不在预设范围内时,触发门锁的报警功能,并发送报警信息至所绑定的移动终端,对用户进行通知,以便用户通过所述移动终端控制门锁上的摄像头观察报警触发人员,且由用户判断是否使用所述移动终端关闭门锁发出的警报。
8.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所述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中所述的方法。
9.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计算机程序执行上述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中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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