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山茶花愈伤组织汁液于护肤的用途在审
| 申请号: | 202011361836.6 | 申请日: | 2020-1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429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 发明(设计)人: | 林咏翔;姚采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江生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Q19/00;A61Q19/02;A61Q19/08;A61K36/82;A61P17/00;A61P31/10;A61K127/00;A61K1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康律师事务所 11805 | 代理人: | 梁挥;孟超 |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山茶花 组织 汁液 护肤 用途 | ||
1.一种山茶花愈伤组织汁液用于制备一护肤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汁液为一山茶花的一叶部位及一茎部位的愈伤组织的极性溶剂汁液。
2.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以减少经表皮水分散失。
3.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以减少肌肤黑色素含量。
4.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以减少肌肤松弛。
5.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以改善肌肤粗糙度。
6.如权利要求5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于以下至少一者:减少肌肤纹理、减少肌肤皱纹及减少肌肤毛孔。
7.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是以精华液的形式提供,且该精华液中的山茶花愈伤组织汁液的浓度为0.5wt%。
8.一种山茶花愈伤组织汁液用于制备一医药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医药组合物用于以下至少一者:改善干癣及改善異位性皮肤炎。
9.一种山茶花愈伤组织汁液用于制备一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用于减少经表皮水分散失。
10.如权利要求1及8及9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该极性溶剂选自以下群组:水、C1-C4醇类、及前述的组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江生医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大江生医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36183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