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弧度股骨柄检具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355991.7 | 申请日: | 2020-1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7491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6 |
| 发明(设计)人: | 解凤宝;史春宝;曹福成;郝孟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F2/46 | 分类号: | A61F2/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侯巍巍 |
| 地址: | 101149 北京市通州***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弧度 股骨 柄检具 | ||
本申请涉及一种弧度股骨柄检具,其包括测量杆,限位杆,导向定位组件;测量杆:至少形成有测量区一以及测量区二,两个测量区分别对应一股骨柄最小标准弧度标准下一侧轮廓以及这一股骨柄最大标准弧度下另一侧轮廓;限位杆:固设于导向定位组件上,限位杆的一侧壁正对对应一股骨柄最小标准弧度标准下一侧轮廓的测量区,且这一侧壁形成限位面;导向定位组件:与测量杆固定连接,导向定位组件上设有固定限位杆位置的螺纹锁紧装置;测量杆的两端与限位杆的两端呈矩形的四个尖角状分布。本申请具有能够精准测定股骨柄是否合格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医疗器械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弧度股骨柄检具。
背景技术
翻修型股骨柄类型中包括依据中国人的股骨髓腔生理弧度设计的弧度股骨柄,目前市场上一般的股骨柄弧度检具为单边带有与股骨柄标准弧度一致的圆弧钢板,即通过将股骨柄与圆弧钢板贴合,通过目测股骨柄与圆弧钢板之间的缝隙,判断该股骨柄是否符合要求。
针对上述中的相关技术,发明人认为该种检具只能目测假体与弧度钢板的贴合程度进行估计该弯柄是否合格,人眼与经验的判断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检测准确率太低。
发明内容
为了让股骨柄的检测结果更加精准,本申请提供一种弧度股骨柄检具。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弧度股骨柄检具,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弧度股骨柄检具,包括测量杆,限位杆,导向定位组件;测量杆:至少形成有测量区一以及测量区二,两个测量区分别对应一股骨柄最小标准弧度标准下一侧轮廓以及这一股骨柄最大标准弧度下另一侧轮廓;限位杆:固设于导向定位组件上,限位杆的一侧壁正对对应一股骨柄最小标准弧度标准下一侧轮廓的测量区,且这一侧壁形成限位面;导向定位组件:与测量杆固定连接,导向定位组件上设有固定限位杆位置的螺纹锁紧装置;测量杆的两端与限位杆的两端呈矩形的四个尖角状分布。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测量区二正对限位杆的侧壁的弧度为股骨柄标准弧度与在合格范围内的最小尺寸弧度,测量区一的内部检测用的侧壁为股骨柄标准弧度与在合格范围内的最大尺寸弧度。使用者测量出近端与远端的相差距离,将限位杆滑移至距测量杆为所测的相差距离的位置处,通过螺纹锁紧装置固定限位杆的位置,然后让股骨柄的近端贴合测量区二的顶端,并将股骨柄向测量区二内移动至抵紧在测量区二正对限位杆的侧壁上,若股骨柄的远端不能够通过限位杆的底端进入限位杆与测量杆之间区域,则该股骨柄的弧度较小且超出合格范围,该股骨柄不合格;若该股骨柄的远端能够进入限位杆与测量杆之间的区域,即限位杆的远端不会对股骨柄的远端造成阻碍,再将股骨柄的近端与测量区一的顶端贴合,若股骨柄的远端与测量区一的侧壁远端抵接,且股骨柄与测量区一的侧壁之间留有空隙,则该股骨柄不合格,若二者之间没有空隙或者股骨柄的远端不能够抵接在测量区一的侧壁上,则该股骨柄合格。
可选的,所述导向定位组件包括与测量杆固定连接的固定杆、与限位杆固定连接的调节杆以及与固定杆固定连接的连接杆,调节杆滑移连接在连接杆上,螺纹锁紧装置设于调节杆上或连接杆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固定杆、连接杆以及调节杆将限位杆与测量杆连接,在移动限位杆的位置时,通过调节杆在连接杆上滑动即可,然后通过螺纹螺纹锁紧装置固定调节杆的位置,就能够固定限位杆的位置了。
可选的,螺纹锁紧装置包括螺纹连接在调节杆上的螺栓,螺栓的螺纹尾端抵紧在连接杆上时,螺栓的头部底面与调节杆之间留有空间。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螺栓的结构简单,来源广泛,使用方便;由于在使用时待测股骨柄难免会与限位杆和测量杆之间发生触碰,为了保证测量的精度,需要固定限位杆;在需要固定限位杆的位置时,只需要将螺栓拧紧至螺栓的螺纹尾端抵紧在连接杆上,就可以增大螺栓与连接杆之间的摩擦力,即阻碍调节杆相对于连接杆的滑动趋势,将限位杆固定在当前位置处。
可选的,所述连接杆呈方杆状,调节杆上开设有与连接杆轮廓适配的导向孔,螺栓的螺纹尾端抵接在连接杆的侧壁上时,螺栓的螺纹尾端位于导向孔内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35599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