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区块链数据监管方法和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223498.X | 申请日: | 2020-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3512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31 |
| 发明(设计)人: | 杨雪平;宋彬彬;杨雪;周伟;李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技师学院) |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邓建国 |
| 地址: | 25301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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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区块 数据 监管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区块链数据监管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包括设置数据发送时间间隔,控制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根据数据发送时间间隔将所述交易数据发送至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所述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在接收到所述交易数据之后对所述交易数据进行监管校验,获得符合监管校验条件的交易数据;将所述符合监管校验条件的交易数据发送至存储空间进行数据存储。所述系统包括与所述步骤对应的模块。
技术领域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区块链数据监管方法和系统,属于区块链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基础设施,其分布式、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等特性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但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问题。目前无论公共区块链系统,还是许可式区块链系统,都是由各个对等的节点自行将数据写入区块链及从区块链上读取数据,这就无法阻止有害或者违规信息被写入区块链,也无法阻止读取有害或者违规信息进行传播。所以,区块链的原理和技术构架先天不易进行信息审查和监管。
现有技术中,区块链监管方案分三类,第一类是制定法规要求区块链节点自我审查,导致监管效果差、执行尺度不统一;第二类是将监管节点引入共识过程,导致监管节点职责不清、降低了区块链共识安全性;第三类是通过中心化监管节点进行监管但效率低下、验证方法落后。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区块链数据监管方法和系统,用以解决现有区块链数据监管的共识安全性较差的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区块链数据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设置数据发送时间间隔,控制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根据数据发送时间间隔将所述交易数据发送至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
所述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在接收到所述交易数据之后对所述交易数据进行监管校验,获得符合监管校验条件的交易数据;
将所述符合监管校验条件的交易数据发送至存储空间进行数据存储。
进一步地,所述设置数据发送时间间隔,包括:
设置数据发送的初始默认时间间隔T0;
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第一次进行数据发送时,根据初始默认时间间隔T0向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发送交易数据;
在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完成第一次交易数据发送之后,记录第一次交易数据发送至所述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所用时间;
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根据初始默认时间间隔T0进行第二次交易数据发送,并在完成第二次交易数据发送至后,记录第二次交易数据发送至所述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所用时间;
在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自第三次向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发送交易数据开始,在每次进行交易数据发送之前,通过数据发送时间间隔确定模型对数据发送时间间隔进行确定,根据确定后的数据发送时间间隔进行每次的交易数据发送;所述数据发送时间间隔确定模型如下:
其中,T表示数据发送时间间隔;α1和α2表示时间间隔调整系数,α1的取值范围为1.02-1.21,δ2的取值范围为0.59-0.81;T0表示数据发送的初始默认时间间隔;Tmax表示所述交易数据发送中所用数据发送时间最大值;Tmin表示所述交易数据发送中所用数据发送时间最小值;n表示所述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向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发送交易数据的次数;Ti表示所述所述区块链应用方的交易数据发送节点第i次向交易数据监管方的共识节点发送交易数据所用数据发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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