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业务操作记录及操作验证方法、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1200334.5 | 申请日: | 2020-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910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07 |
发明(设计)人: | 路玉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路玉太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H04L9/40;G06F21/31;G06F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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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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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业务 操作 记录 验证 方法 装置 | ||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业务操作记录及操作验证方法、装置,应用于业务操作终端,方法包括:在业务操作终端,基于业务程序与业务操作的执行环境、操作过程、操作结果采集数据,生成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采用消息摘要算法为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生成消息摘要;基于消息摘要生成操作验证信息并显示;操作者根据操作验证信息执行验证;采集操作者执行操作验证时生成的操作验证数据;根据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操作验证数据,生成对业务操作过程记录且包含操作者对已执行操作进行验证的数据。本申请所提供的业务操作记录及操作验证方法,在操作者执行业务操作的基础上对已执行操作进行验证确认,以针对操作者执行业务操作生成证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业务操作记录及操作验证方法、装置。
背景技术
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业务,为保证所执行业务操作的有效性、留存业务操作的证据,在执行业务操作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验证操作者身份的情形,如用户在银行办理提款或转账业务,要求用户首先提供身份相关信息,根据所提供的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在执行业务之前,需要用户针对办理的业务进行签字确认,同时要求用户面对摄像机,进行身份验证,以证实为本人在进行业务办理,由此生成用户对所办理业务操作的确认信息,又如,用户通过手机银行执行转账操作,在业务办理之前,需要用户通过手机摄像头进行身份确认,根据系统预定的“张张嘴”、“眨眨眼”等进行活体检测与身份认证。以上为现有技术对线上、线下业务操作过程中针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的相关示例。
在实现本发明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用户对所执行的业务操作的确认与所执行的业务操作不具有关联性;对所执行的操作进行确认与身份验证分为两个步骤进行,加长了业务办理的时间;业务提供方单方面进行的采集、存储数据,难于作为操作的证据。如以上线下业务中的“签字确认”,签字的内容与本次业务不存在任何关联,虽然银行系统内部两者存在联系,但对于用户而言,无法从数据上证明所签字据是针对本次业务办理的确认,另外,用户需要同时执行“签字确认”与“身份验证”两项操作,增加了业务办理的时间。同样地,线上业务针对操作者身份及操作的验证中,活体检测仅限于证明用户的身份,不能验证操作者确认所执行的操作,且为相对固定的验证步骤,存在安全风险。因此,对“我是谁,我确认我做的操作”,现有技术无法达到双方公认的验证效果,在出现纠纷时,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用户执行业务操作的证据,以上问题亟待使用新的技术方案解决。
发明内容
本申请有鉴于上述现有的状况,应用计算机操作记录及相关验证技术,解决对业务操作过程中所执行的业务操作进行记录、确认、验证等问题,对操作者执行“我是谁,我确认我所做的操作”类型的验证,并生成业务提供方、业务操作者双方均认可的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与操作证据。
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业务操作记录及操作验证方法,应用于业务操作终端,所述业务操作终端包括业务程序、业务操作记录与操作验证程序,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业务操作终端进行业务操作,基于所述业务程序、所述业务操作记录与操作验证程序、所述业务程序的运行环境、所述业务操作的过程、所述业务操作产生的结果中的一种或者多种采集数据,生成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其中,所述业务程序的运行环境包括所述业务终端为所述业务程序运行提供的系统环境、数据环境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所述业务操作的过程包括用户操作、所述业务终端与外部的数据交互、所述业务程序内部程序事件中的一种或多种;
采用消息摘要算法为所述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生成消息摘要;
基于所述消息摘要生成操作验证信息,所述操作验证信息用于操作验证,所述操作验证为操作者对已执行的业务操作进行验证与确认的步骤;
在所述业务操作终端,显示所述操作验证信息,操作者根据所述操作验证信息执行操作验证,并采集操作者根据所述操作验证信息对已执行操作执行验证时生成的操作验证数据;
根据所述业务操作过程记录数据、所述操作验证数据,生成对所述业务操作过程记录且包含操作者对已执行操作进行验证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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