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51942.1 | 申请日: | 202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850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4 |
发明(设计)人: | 王晓青;陈桐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致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16 | 分类号: | G07F17/16;G07F9/10;G09F9/302;F16M11/04;F16M11/10;H04W4/8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朝闻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54 | 代理人: | 谭育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茶***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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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智能 共享 显示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涉及展览器材包括:可折叠收纳的显示器组合体、移动通讯网络模块、近距离无线通讯模块、和屏幕控制器。根据本发明提供的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其屏幕组件由可折叠的多个显示器组成,不仅能够实现分屏功能,而且在新增了能够收容显示器的盒体结构基础上,能够将显示器折叠后直接手提盒体进行携带,此外,通过屏幕组件内设置的通信控制模块可以使用户实现对该显示器的共享使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展览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
背景技术
易拉宝展示架是常见的便携式展览展示器材,常用于各种展览会和广告宣传中。由于纸质易拉宝缺乏画面动感和声光效果、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不能重复使用导致成本高昂,因此轻薄的电子显示器应运而生。然而,传统的平板式电子显示器由于成本高昂,往往不会被C端用户直接购买,只能被广告、婚庆、展览等B端的商家使用,但是B端商家并不会全天候的使用该平板式电子显示器,例如:婚庆公司和婚庆酒店只有在婚庆当天使用平板式电子显示器;4S店只有在车展或宣传当天使用平板式电子显示器等等。并且,目前的平板式电子显示器缺乏便携性和美观性,B端商家往往代之以平板电视,因此平板式电子显示器难以获得B端商家的青睐。
此外,现有的电子显示器一般包括屏幕和用于支撑屏幕的支架,屏幕为整块屏幕结构,不仅无法实现分屏显示,而且由于其结构限制,无法进行收容,导致其便携性较差,尤其是在租赁使用过程中,搬运十分不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共享经济逐渐兴起,在便携式展览展示器材领域也急需一种能够共享使用的智能电子显示器,以降低B端用户和C端用户对展览展示器材的成本分摊,提高展览展示器材的投放使用效率、便携程度和智能程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以解决现有的电子显示器无法分屏显示、无法共享、便携性差且重复投放率不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包括:可折叠收纳的显示器组合体、移动通讯网络模块、近距离无线通讯模块、和屏幕控制器;其中,所述显示器组合体包括盒体、支架组件和屏幕组件,所述屏幕组件和支架组件可收纳于所述盒体的内部;所述移动通讯网络模块用于接收云端发送的控制数据,或者向云端发送自身的检测信息;所述近距离无线通讯模块包括WiFi通讯模块和/或蓝牙通讯模块,用于与智能终端完成数据传输。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其中,所述盒体铰装有盒盖;所述支架组件包括架体、位于所述架体上端相对两侧的两第一铰链、位于所述架体下端相对两侧的两第二铰链;所述第一铰链包括铰接的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固定安装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二连接部可相对所述第一连接部转动;所述第二铰链具有铰接的第三连接部和第四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固定安装在所述架体上,所述第四连接部可相对所述三连接部转动;所述屏幕组件包括第一显示器、第二显示器和第三显示器;所述第一显示器下端与所述第二连接部连接固定;所述第二显示器安装在所述架体上,其上端与所述第一连接部连接固定,下端与所述第三连接部连接固定;所述第三显示器上端与所述第四连接部连接固定,下端铰装在所述盒体的底壁上。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便携式智能共享显示器,其屏幕组件由可折叠的多个显示器组成,不仅能够实现分屏功能,而且在新增了能够收容显示器的盒体结构基础上,能够将显示器折叠后直接手提盒体进行携带,提高了产品的便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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