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聚烯烃板的鞋底结构和由其形成的鞋类物品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108694.2 | 申请日: | 2019-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4442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9 |
| 发明(设计)人: | 扎迦利·C·莱特;艾萨克·法尔;杰里米·D·沃克;德文·弗雷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3B13/12 | 分类号: | A43B13/12;C08L23/16;C08L23/12;C08L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牟静芳;郑霞 |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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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烯烃 鞋底 结构 形成 鞋类 物品 | ||
1.一种用于鞋类物品的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
板,所述板包含聚烯烃树脂组合物,所述板具有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其中当所述板是鞋类物品的部件时,所述第一侧面被配置成是面向地面的,
其中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包含:
聚丙烯共聚物,所述聚丙烯共聚物是乙烯和丙烯的无规共聚物,基于所述聚丙烯共聚物的总重量,所述聚丙烯共聚物具有1%至5%的乙烯重复单元含量;
有效量的聚合物树脂改性剂,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是包括全同立构丙烯重复单元和乙烯重复单元的共聚物,基于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的总重量,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具有按重量计10%至15%的乙烯重复单元含量,其中基于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的所述有效量为按重量计从5%至30%;以及
透明剂,所述透明剂以基于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的总重量从按重量计0.5%至按重量计5%的量存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纺织品,所述纺织品设置在所述第一侧面和所述第二侧面中的一个或两个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纺织品为非编织纺织品。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纺织品设置在所述第二侧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板包括在所述第一侧面上的多个附着摩擦力元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的所述有效量是这样的量:所述量有效地允许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通过使用基板取样程序根据冷鞋底物料屈折测试的屈折测试,当使用材料取样程序根据ASTM D 5963-97a测量时,相比于除了没有所述聚合物树脂改性剂之外与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相同的第二树脂组合物的磨耗量,磨耗量没有显著变化。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透明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被取代的或未被取代的二亚苄基山梨醇、1,3-O-2,4-双(3,4-二甲基亚苄基)山梨醇、1,2,3-三脱氧-4,6:5,7-双-O-[(4-丙基苯基)亚甲基]及其衍生物。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透明剂包括缩醛化合物,所述缩醛化合物是多元醇和芳香族醛的缩合产物。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基于所述聚丙烯共聚物的总重量,所述聚丙烯共聚物包含按重量计2%至3%的乙烯。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当根据ASTM D 5963-97a测量时,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的磨耗量为0.08立方厘米至0.1立方厘米。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基于所述聚丙烯共聚物的总重量,所述聚丙烯共聚物包含按重量计80%至99%的丙烯重复单元。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板的所述第一侧面包括附着摩擦力元件,其中所述附着摩擦力元件包含不同于所述板的所述聚烯烃树脂组合物的第二树脂。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二树脂包括聚苯乙烯、聚乙烯、乙烯-α-烯烃共聚物、乙烯-丙烯橡胶(EPDM)、聚丁烯、聚异丁烯、聚-4-甲基戊-1-烯、聚异戊二烯、聚丁二烯、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烯烃弹性体、其共聚物或其共混物或混合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二树脂包含20%或10%或更少的第二聚烯烃,任选地其中所述第二聚烯烃是聚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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