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凭证转让方法、提供服务方法、凭证转让方、服务提供方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096722.3 | 申请日: | 2020-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005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30 |
| 发明(设计)人: | 张伦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38 | 分类号: | G06Q20/38;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彭瑞欣;柴亮 |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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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凭证 转让 方法 提供 服务 | ||
1.一种凭证转让的方法,用于凭证转让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服务提供方发送的第一凭证,所述第一凭证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
将所述第一凭证签名后得到第二凭证;
获取第三凭证,所述第三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凭证接收方的标识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
将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发送至服务提供方;
所述方法基于区块链,所述将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发送至服务提供方,包括:
将所述第二凭证广播至区块链,将所述第三凭证发送至服务提供方,以使所述服务提供方接收到所述第三凭证后,验证所述区块链上是否有所述第二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都带有自己和凭证转让方的签名,且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的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完全相同,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凭证接收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服务提供方发送的第一凭证之前,还包括:
向所述服务提供方发送服务获取请求,所述服务获取请求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以及获取所述待获取服务所需的代价。
3.一种凭证转让的方法,用于服务提供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向凭证转让方发送第一凭证,所述第一凭证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
若接收到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的第二凭证和第三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所述第三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凭证接收方的标识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所述凭证接收方;
所述方法基于区块链,则所述若接收到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的第二凭证和第三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所述第三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凭证接收方的标识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所述凭证接收方,包括:
所述服务提供方接收到所述第三凭证后,验证所述区块链上是否有所述第二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都带有自己和凭证转让方的签名,且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的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完全相同,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凭证接收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凭证转让方发送第一凭证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的服务获取请求,所述服务获取请求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以及获取所述待获取服务所需的代价。
5.一种提供服务的方法,用于服务提供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凭证转让方或凭证接收方发送的服务获取请求,所述服务获取请求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
若存在服务凭证,所述服务凭证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或所述凭证接收方法的签名,则为所述凭证转让方或所述凭证接收方提供所述待获取服务;
所述方法基于区块链,则在所述接收凭证转让方或凭证接收方发送的服务获取请求,所述服务获取请求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之后,还包括:
向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第一凭证,所述第一凭证包括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
若接收到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的第二凭证和第三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所述凭证转让方的标识、所述服务提供方的签名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所述第三凭证包括所述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凭证接收方的标识以及所述凭证转让方的签名,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所述凭证接收方;
所述若接收到所述凭证转让方发送的第二凭证和第三凭证,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所述凭证接收方,具体包括:
所述服务提供方接收到所述第三凭证后,验证所述区块链上是否有所述第二凭证,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都带有自己和凭证转让方的签名,且所述第二凭证和所述第三凭证的待获取服务的标识完全相同,则将所述第三凭证签名后发送至凭证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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