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镜头有效
| 申请号: | 202011085755.8 | 申请日: | 2016-06-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991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4 | 
| 发明(设计)人: | 久保田洋治;久保田贤一;平野整;深谷尚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京晨美光学电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成都超凡明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58 | 代理人: | 魏彦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镜头 | ||
本发明提供一种良好地修正各像差的小型的摄像镜头。该摄像镜头从物体侧向像面侧依次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而构成,上述第一透镜组由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和第三透镜构成,上述第二透镜组由具有负的光焦度的前侧透镜组和具有正的光焦度的后侧透镜组构成,上述前侧透镜组由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构成,上述后侧透镜组由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构成,隔开空气间隔地排列从上述第一透镜到上述第七透镜的各透镜,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一透镜组和上述第二透镜组之间的光轴上的距离设为Da,将上述第一透镜组的焦距设为F1时,满足:0.05Da/f0.3、0.6F1/f1.3。
本申请为2016年6月15日递交的、申请号为201610425835.0、发明名称为“摄像镜头”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CCD传感器、COMS传感器等摄像元件上形成被摄体图像的摄像镜头,涉及适合于装入在便携电话机、便携信息终端等便携设备中内置的摄像机、数码静物相机、安防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比较小型的摄像机的摄像镜头。
背景技术
近年来,代替以语音通话为主体的便携电话机,除了语音通话功能以外还能够执行各种应用程序软件的多功能便携电话机、所谓的智能手机(smart phone)得到了普及。通过在智能手机上执行应用程序软件,能够在智能手机上实现例如数码静物照相机、车载导航仪等的功能。为了实现这样的各种功能,在智能手机的几乎全部机型中安装有摄像机。
智能手机的产品群,从入门型号到高端型号由各种规格的产品构成。其中,对于装入高端型号的摄像镜头当然要求小型化,另外要求具有还能够对应近年来高像素化的摄像元件的高分辨率的镜头结构。
作为用于实现高分辨率的摄像镜头的方法之一,有增加构成摄像镜头的透镜的枚数的方法。但是,简单的透镜枚数的增加容易造成摄像镜头的大型化。在摄像镜头的开发中,需要抑制透镜枚数的增加等,在实现光学全长(TTL:Total Track Length)的缩短的同时实现高分辨率。
但是,随着摄像元件的高像素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的显著进步,还出现了安装有与缩短光学全长相比,将重点放在实现高分辨率而开发出的摄像镜头的产品。例如,有与智能手机分体地构成并由高分辨率的摄像镜头、摄像元件等构成的摄像单元。通过将该摄像单元安装到智能手机中,能够在智能手机中得到即使与数码静物相机的高端型号相比也不逊色的图像。但是,摄像单元的存在损害了便携性,从方便性、便携性方面出发,摄像机内置型的智能手机处于优势。依然存在对小型且高分辨率的摄像镜头的要求。
由7枚透镜构成的镜头结构,由于构成摄像镜头的透镜的枚数多,所以设计上的自由度高,能够平衡良好地实现高分辨率的摄像镜头所需要的各像差的良好修正和摄像镜头的小型化。作为7枚结构的摄像镜头,例如已知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
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从物体侧开始依次配置双凸形状的第一透镜、与该第一透镜接合的双凹形状的第二透镜、将凸面朝向物体侧的弯月形状的负的第三透镜、将凹面朝向物体侧的弯月形状的正的第四透镜、将凸面朝向物体侧的负的第五透镜、双凸形状的第六透镜、双凹形状的第七透镜而构成。根据专利文献1的摄像镜头,将由第一透镜~第四透镜的透镜构成的第一透镜组的焦距和由第五透镜~第七透镜的透镜构成的第二透镜组的焦距的比抑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摄像镜头的小型化和各像差的良好修正。
上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摄像镜头虽然小型,但像面的修正不充分,特别是畸变比较大,因此在实现高性能的摄像镜头方面自然产生限制。在上述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镜头结构中,难以在实现摄像镜头的小型化的同时实现良好的像差修正。
此外,这样的问题并不是装入便携电话机、智能手机中的摄像镜头所特有的问题,在装入数码静物相机、便携信息终端、安防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比较小型的摄像机的摄像镜头中也是共通的问题。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2-155223号公报
发明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京晨美光学电子株式会社,未经东京晨美光学电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085755.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