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打击和挤压双重功能的板锤有效
申请号: | 202010826470.9 | 申请日: | 202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5739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7 |
发明(设计)人: | 刘胜新;陈永;潘继民;马贺祥;吴书菲;王靖博;付雅迪;连明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B02C13/28 | 分类号: | B02C13/28 |
代理公司: | 郑州芝麻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73 | 代理人: | 王越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打击 挤压 双重 功能 | ||
本发明属于破碎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具有打击和挤压双重功能的板锤,包括锤柄、锤轴、转锤、六角法兰面螺栓、U形护套、定位螺杆和固定螺钉。锤柄上设有轴孔,轴孔内过盈安装锤轴,锤轴上安装转锤,U形护套对锤柄起保护作用。本发明板锤的锤柄采用低合金高强度钢制造,具有高强度和高韧性,转锤采用高锰钢制备,耐磨性好。工作时转锤在物料的冲击下转动,增大了打击面积,打击物料效率高;转锤截面是圆环和类四叶草式结构,在物料冲击作用下类四叶草式结构会产生旋转的驱动力,使转锤对部分物料产生挤压作用,增加了板锤的使用功能,出料细度小,提高了板锤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好。本发明是板锤设计制造方面的创新。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破碎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打击和挤压双重功能的板锤。
背景技术
在矿山、冶炼、建材等众多领域,每年都有大量的原料和再利用废料需要用破碎机进行加工处理。反击式破碎机具有结构简单、破碎比大、能耗低、产量高、重量轻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各种矿石破碎、铁路、高速公路、能源、水泥、化工、建筑等行业。
反击式破碎机是物料受到反复冲击而破碎的机械。板锤固定安装在高速旋转的转子上,并沿着破碎腔按不同角度布置若干块反击板锤。当物料进入板锤的作用区时先受到板锤的第一次冲击而初次破碎,并同时获得动能,高速冲向反击板。物料与反击板碰撞再次破碎后,被弹回到板锤的作用区,重新受到板锤的冲击。如此反复进行,直到被破碎成所需的粒度而排出机外。板锤工作时直接与物料冲击接触,使用环境恶劣,磨损较快,每运行工作一段时间,就要更换新的板锤。一般板锤的使用周期短,消耗量大,需要储备大量的备件才能维持正常生产,而且打击面部分磨损后需要整体更换,生产成本高。
目前本领域使用的板锤有两类:①采用高铬铸铁等材料制成的整体板锤,硬度大,耐磨性好,缺点是韧性差,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脆断;②采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制造基体,基体上镶嵌有硬质合金制备的耐磨块,耐磨块可以是多块拼接而成,局部损坏即更换其中一块,整个板锤兼具良好的耐磨性和韧性,另外可避免更换整个板锤带来的浪费现象。
以上两类板锤共同存在的问题是:
1)板锤只有对物料打击破碎的功能,经多次反复打击后仍可能无法达到最终所需粒度的颗粒,出料后还需利用挤压辊对其进行挤压后才能达到使用要求,生产效率低。
2)在整个板锤结构中,耐磨表面是不能相对移动的,造成板锤表面受损坏处总是几乎相同的位置,即使是采用多个耐磨块拼接而成的打击面,受损坏的总是其中固定位置的耐磨块,且损坏的耐磨块也是局部损坏而不是整块损坏,进行更换造成了资源浪费;而板锤工作对象是不同材质、不同形状、不同粒度的物料,在设计时不可能确定板锤易损坏的具体位置,也无法在制造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加强。
中国专利CN211160021U公开了一种多功能破碎机的高效甩锤结构(申请日期2019年9月21日),锤头可通过锁紧板锁紧组合成整体正常使用,若需要加工粒度要求更低的物料时,解除锤头的锁紧状态,锤头可通过锤头分体无规则旋转将块料打击成粒度要求更精细的细粒物料。该技术方案是将甩锤固定结构设计为可活动结构,即将甩锤前端调整为摆动锤的形式(通俗讲是甩锤前端另设有小甩锤),从技术效果上讲只是增加了对物料的整个打击面积并增多了打击角度,整个甩锤工作时仍是在垂直于破碎机主轴的平面内转动,对物料只有打击作用,没有对物料的挤压功能,出料粒度及工作效率受到了限制。
中国专利CN108311221A公开了一种便于调节破碎大小的破碎机(申请日期2018年5月11日),其固定锤与活动锤的功能相同,区别仅在活动锤(工作时也是固定的)可以调节它与转动锤间的间距,从技术特征上看固定锤及活动锤与普通破碎机中的反击板类似。整个破碎设备改动大,而锤头的技术方案并无更多创新,工作过程中无法完成旋转锤与固定锤(或活动锤)两者相向转动对物料挤压的功能。
如何设计制造出结构合理、兼具破碎打击及挤压双重功能的板锤,是目前本领域技术人员工作的当务之急。
发明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郑州大学,未经郑州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82647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芯片组装结构及硒鼓
- 下一篇:一种无人驾驶的违法车辆捕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