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及处理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2010825925.5 | 申请日: | 202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597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发明(设计)人: | 刘恩涛;朱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铱诺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7/24 | 分类号: | B24B7/24;B24B41/00;B08B3/02;B08B3/12;F26B21/00;C03C15/02;C03C23/00;C09G1/02 |
代理公司: | 昆山中际国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311 | 代理人: | 盛建德;孙海燕 |
地址: | 2153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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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平 玻璃 炫目 处理 系统 工艺 | ||
1.一种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布置的上料机构(10)、预抛机构(20)、第一冲洗机构(30)、吸水机构(40)、防炫目处理机构(50)、抛光机构(60)、第二冲洗机构(70)、风刀干燥机构(80)以及出料机构(90),所述上料机构(10)用于将玻璃送至预抛机构(20),所述预抛机构(20)用于对玻璃进行清洗和预抛,所述第一冲洗机构(30)用于对预抛后的玻璃进行第一次喷淋冲洗,所述吸水机构(40)用于对冲洗后的玻璃进行吸水,所述防炫目处理机构(50)用于对吸水后的玻璃进行浸泡式防炫目处理,所述抛光机构(60)用于将防炫目处理后的玻璃进行抛光处理,所述第二冲洗机构(70)用于将抛光后的玻璃进行第二次喷淋冲洗,所述风道干燥机构(80)用于对冲洗后的玻璃进行风干,所述出料机构(90)用于将风干后的玻璃出料,在处理过程中,玻璃水平地放置于预抛机构(20)、第一冲洗机构(30)、吸水机构(40)、防炫目处理机构(50)、抛光机构(60)、第二冲洗机构(70)和风刀干燥机构(80)上,玻璃通过传动机构进行传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抛机构(20)包括第一预抛区(21)、第二预抛区(22)和第三预抛区(23),位于第一预抛区(21)、第二预抛区(22)和第三预抛区(23)的玻璃通过预抛剂喷淋清洗蚀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冲洗机构(30)包括第一冲洗区(31)、第二冲洗区(32)和第三冲洗区(33),所述第二冲洗机构(70)包括第四冲洗区(71)、第五冲洗区(72)、第六冲洗区(73)和第七冲洗区(74),所述吸水机构(40)包括吸水区,在吸水区采用四个海绵辊对玻璃表面进行吸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炫目处理机构(50)设有防炫目处理槽,所述防炫目处理槽内设有循环水泵,处理时,玻璃水平地浸泡于该防炫目处理槽中的水溶性防炫目处理药剂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构(60)包括第一~十九抛光区,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抛光槽为粗抛光区,所述第四~十九抛光区为精抛光区,其中所述第四~七抛光区为一组,所述第八~十一抛光区为一组,所述第十二~十五抛光区为一组,所述第十六~十九抛光区为一组,所述风刀干燥机构(80)包括机架、风机和风刀,所述风刀安装于机架上方和下方,所述风机安装于的机架外部且所述风机用于向风刀供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式玻璃防炫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炫目处理机构(50)与抛光机构(60)之间设有中检区,所述预抛机构(20)的长度为1.5-2.1m,所述第一冲洗机构(30)的长度为1-1.5m,所述吸水机构(40)的长度为0.5-0.8m,所述防炫目处理机构(50)的长度为3-6m,所述抛光机构(60)的长度为10-13m,所述第二冲洗机构(70)的长度为1-2.1m,所述风刀干燥机构(80)的长度为1-1.5m,所述传送机构的传送速度为1-1.5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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