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毁结构、电解液、电极、隔膜及电池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690360.4 | 申请日: | 2020-07-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1844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 发明(设计)人: | 冯旭宁;卢兰光;王贺武;韩雪冰;欧阳明高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4/62;H01M4/13;H01M2/16;H01M10/0525;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06 | 代理人: | 魏朋 |
| 地址: | 1000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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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毁 结构 电解液 电极 隔膜 电池 | ||
1.一种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毁结构(10)用于收纳于电池(100)内,所述自毁结构(10)包括:
第一壳体(20),围构形成第一空间(201);
化学抑制剂(30),收纳于所述第一空间(201),所述化学抑制剂(30)用于抑制电池热失控时的氧化还原反应,所述化学抑制剂(30)的气化温度低于电池热失控的触发温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抑制剂(30)包括:
毒化剂(310),所述毒化剂(310)包括使碳酸酯类电解液聚合的基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毒化剂(310)包括使电池负极惰性化的基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毒化剂(310)包括与活性氧或自由基结合的基团。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毒化剂(310)至少包括胺类毒化剂或碳酸盐类毒化剂中的一种。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抑制剂(30)还包括:
弥散剂(320),所述弥散剂(320)的气化温度低于所述电池热失控的触发温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隔层(40),设置于所述第一空间(201),所述隔层(40)从所述第一空间(201)中分隔出第二空间(202),所述毒化剂(310)收纳于所述第一空间(201),所述弥散剂(320)收纳于所述第二空间(202)。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触发体(400),与所述化学抑制剂(30)接触,所述触发体(400)用于引发所述化学抑制剂(30)气化,且所述触发体(400)的触发温度低于所述电池热失控的触发温度。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自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20)为电极壳体(501)或隔膜壳体(141)。
10.一种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液中有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自毁结构(10)。
11.一种电极,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极壳体(501)和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自毁结构(10),所述自毁结构(10)设置于所述电极壳体(501)的外表面。
12.一种隔膜,其特征在于,包括隔膜壳体(141)和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自毁结构(10),所述自毁结构(10)设置于所述隔膜壳体(141)的外表面。
13.一种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壳体(110)和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自毁结构(10),所述电池壳体(110)围构形成第三空间(111),所述自毁结构(10)收纳于所述第三空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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