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及输电线路塔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10628601.2 | 申请日: | 2020-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8247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发明(设计)人: | 王智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G7/00 | 分类号: | H02G7/00;H02G7/22;H02G7/20;E04H12/10;E04H12/24;E04H12/2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李珂珂 |
地址: | 100095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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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输电 线路 铁塔 系统 | ||
1.一种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包括:塔身(1)、曲臂(2)、地线架(3)、导线横担(4)、附加横担(5)与间隔棒;
所述塔身(1)用于埋在地面内,所述曲臂(2)与所述塔身(1)连接;
所述导线横担(4)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一导线横担(41)、第二导线横担(42)与第三导线横担(43),所述第二导线横担(42)与所述曲臂(2)连接;
所述地线架(3)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地线架(31)与第二地线架(32),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连接,所述第二地线架(32)与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连接,且钻越塔非钻越档的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与所述第二地线架(32)上设置地线,钻越塔钻越档的第一地线架(31)与第二地线架(32)上不设置地线;
所述附加横担(5)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或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连接,且所述钻越塔钻越档的附加横担(5)上设置地线,非钻越档的附加横担(5)上不设置地线;
所述钻越塔通过所述附加横担(5)将所述钻越塔非钻越档的第一地线架(31)与第二地线架(32)的地线引至所述附加横担(5)的钻越档,使非钻越档地线与钻越档地线连接;所述钻越档地线与导线位于同一水平高度;所述间隔棒设置在导线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与第二地线架(32)上均具有非钻越档地线挂点(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与所述第二地线架(32)上的非钻越档地线挂点(6)均位于同一水平线。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为第一端至第二端锥角减小的第一锥状体,所述第一锥状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连接,所述第一地线架(31)的第二端具有所述非钻越档地线挂点(6);
所述第二地线架(32)为第一端至第二端锥角减小的第二锥状体,所述第二锥状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连接,所述第二地线架(32)的第二端具有所述非钻越档地线挂点(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线架(31)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之间呈第一预设角,所述第二地线架(32)与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之间呈第二预设角,所述第一预设角与所述第二预设角的方向角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所述第二导线横担(42)与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上均设置有导线挂点(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线横担(41)、所述第二导线横担(42)与所述第三导线横担(43)上的导线挂点(7)均位于同一水平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横担(5)上有钻越档地线挂点(8)。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横担(5)上具有地线引出线挂点。
10.一种输电线路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输电线路塔系统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单回输电线路铁塔;其中,钻越档两侧钻越塔之间的距离满足:不小于被钻越档边导线间距离,且不大于被钻越档地线或导线对钻越档导线的最大防雷保护辐射范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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