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洗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的清洁应用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481901.2 | 申请日: | 2020-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5401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 发明(设计)人: | 李祖伟;钟成;曾贤琼;李菁若;文永林;蒋立新;雷钦平;司景忠;何胜;燕鸿鹏;陈兆东;李文旭;刘瑞全;徐霈;程银;郑雪艳;赵戈;郑熙;安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渝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4B18/10 | 分类号: | C04B18/10;C04B28/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 地址: | 400010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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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洗 生活 垃圾 焚烧 水泥 稳定 碎石 混合 中的 清洁 应用 | ||
1.水洗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的清洁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为将含水量不超过40%的水洗预处理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即水洗飞灰以辅助性胶凝材料的形式应用于水泥水洗飞灰稳定碎石混合料中,以大掺量资源化利用水洗飞灰,同时减少水泥稳定碎石中粒径不大于5mm的矿料的使用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水洗飞灰稳定碎石混合料按照如下方法制备:首先将水洗飞灰与矿料混合均匀后加水拌料,并密封闷料6~24h,然后依次添加水泥和水拌和均匀,形成水泥水洗飞灰稳定碎石混合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水洗飞灰稳定碎石混合料中,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占所述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和矿料中固体成分的总质量的比例为4~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凝材料包括水泥和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胶凝材料和矿料之间的质量比为15:85~10:90,水泥和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的质量比为1:1~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洗预处理的具体方法为: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水混合,强力搅拌20~30min、静置30~90min后抽滤掉上清液,重复水洗0~1次,以得到含水量不超过40%的水洗飞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洗飞灰的保存时间不超过28d。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矿料的级配类型为C-B-3型级配、C-B-2型级配、C-B-1型级配、C-C-2型级配、CF-A-S型级配或CF-A-L型级配。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洗飞灰的强度活性指数为72.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中二噁英含量≤10ng TEQ/kg,CaO、SiO2、Al2O3和Fe2O3的总含量为50~78%,氯离子含量不超过5%,所述水洗飞灰的固体成分中重金属的总含量不超过1%,所述重金属中Zn、Pb、Cr、Cd、Cu和Mn的总含量不超过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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