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报警方法及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426883.8 | 申请日: | 2020-05-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625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 发明(设计)人: | 沈海峰;赵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B21/04 | 分类号: | G08B21/04;G08B25/08;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李阳;刘芳 |
| 地址: | 100193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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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报警 方法 设备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报警方法及设备,该方法包括:车载端检测到乘客上车后,获取车内图像,其中所述车内图像中包括车内人员,所述车内人员包括司机和所述乘客;若所述车载端检测到所述车内图像中的车内人员的肢体动作中存在指定求救动作,则发送报警信息至预设报警系统,无需用户打开指定的报警界面以及点击该报警界面上的报警快捷键才能生成报警信息,只需用户做出求救动作后便可以生成报警信息,提高报警信息的生成效率,可以及时地将报警信息发送给相关人员以进行报警求救,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车内危险事件的发生。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报警方法及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行软件的普及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乘坐网约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相应的,网约车内出现打架等危险事件的概率也越来越高。
现有技术中,为了减少网约车内发生危险事件的概率,一般是在出行软件上设置一键报警功能,当司机或乘客发现危险的时候,司机或乘客可以快速打开报警界面,然后点击报警界面上的报警快捷键,生成相应的报警信息发送给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对肇事者进行警示,从而对肇事者产生威慑作用,阻止危险事件的发生,极大地降低危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保证车上受害人的安全。
然而,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由于受害人在进行一键报警时,需要先操作出行软件以打开指定的报警界面,然后还要点击该报警界面上的报警快捷键来进行报警,需要用户进行的操作较多,导致报警信息生成的速度较慢,可能无法及时地发送报警信息,从而仍会导致车内危险事件的发生。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报警方法及设备,以提供报警信息的生成效率。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报警方法,包括:
车载端检测到乘客上车后,获取车内图像,其中所述车内图像中包括车内人员,所述车内人员包括司机和所述乘客;
若所述车载端检测到所述车内图像中的车内人员的肢体动作中存在指定求救动作,则发送报警信息至预设报警系统。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车载端检测到所述车内图像中的车内人员的肢体动作存在指定求救动作,包括:
所述车载端获取所述车内人员的求救配置信息,其中所述求救配置信息包括求救动作;
所述车载端将所述车内图像输入目标动作检测模型进行动作识别,若识别到所述求救动作,则确定所述车内图像中的车内人员的肢体动作存在所述指定求救动作。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车载端获取所述车内人员的求救配置信息,包括:
所述车载端接收服务端发送的所述车内人员的求救配置信息,其中所述求救配置信息是服务端根据订单信息获取的。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车载端获取所述车内人员的求救配置信息,包括:
所述车载端接收车内人员的用户端发送的所述车内人员的求救配置信息。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求救动作包括如下至少一种类型的动作:面部动作、头部动作和身体动作。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车载端检测到乘客上车,包括:
若所述车载端接收到服务端发送的行程开始信息,则确定检测到乘客上车.。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车载端检测到乘客上车,包括:
若车载端检测到所述车内图像的非司机区域存在人员,则确定检测到乘客上车。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动作检测模型包括单一类型动作检测模型或多类型动作检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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