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语音处理系统、会议系统、语音处理方法以及记录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426661.6 | 申请日: | 2020-05-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5368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 发明(设计)人: | 卷岛一雄;寺田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10L15/22 | 分类号: | G10L15/22;G10L15/30;G10L15/34;H04L12/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郝家欢 | 
| 地址: | 日本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语音 处理 系统 会议系统 方法 以及 记录 介质 |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将与语音命令对应的信息适当传递给用户的语音处理系统、会议系统、语音处理方法以及语音处理程序。语音处理系统具备:语音接收部,其接收语音;发话者确定部,其基于接收的所述语音来确定发话者;语音判定部,其基于接收的所述语音,来判定该语音中是否包含用于开始规定的命令的受理的特定词;命令确定部,其在所述语音中包含所述特定词的情况下,基于包含于所述语音并与所述特定词紧挨着的命令用关键词,来确定所述命令;对象用户确定部,其基于所述命令的内容,来确定执行所述命令的对象用户;以及命令执行部,其相对于所述对象用户执行所述命令。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语音处理系统、会议系统、语音处理方法以及语音处理程序。
背景技术
以往,提出了在相互远离的场所经由网络来进行收发语音、影像、文件等的会议系统的方案。例如,提出一种电视电话装置,其从拍摄照相机图像的拍摄部与输入语音中识别语句且该语句与所登记的关键词一致时,选出与登记关键词关联的特定的辅助图像,切换地发送照相机图像和辅助图像的。
在现有技术中,例如,在会议中识别到第一用户的语音(语音命令)的情况下,与该语音命令对应的信息(命令响应)被传递给参加会议的所有用户。但是,有时所述命令响应为仅一部分的用户所需的信息且其他一部分的用户不需要的信息。因此,在所述命令响应被传递给参加会议的所有用户的系统中,难以进行适当的信息传递。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将与语音命令对应的信息适当传递给用户的语音处理系统、会议系统、语音处理方法以及语音处理程序。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语音处理系统,具备:语音接收部,其接收语音;发话者确定部,其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部接收的所述语音来确定发话者;语音判定部,其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部接收的所述语音,来判定该语音中是否包含特定词,该特定词用于开始规定的命令的受理;命令确定部,其在由所述语音判定部判定为所述语音中包含所述特定词的情况下,基于包含于所述语音并与所述特定词紧挨着的命令用关键词,来确定所述命令;对象用户确定部,其基于由所述命令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命令的内容,来确定执行所述命令的对象用户;以及命令执行部,其相对于由所述对象用户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对象用户执行由所述命令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命令。
本发明的另一方式所涉及的会议系统,在每个区域配置有语音处理装置以及显示装置,并能够经由所述语音处理装置在所述区域间进行语音的收发,所述会议系统具备:语音接收部,其接收所述语音;发话者确定部,其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部接收的所述语音来确定发话者;语音判定部,其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部接收的所述语音,来判定该语音中是否包含特定词,该特定词用于开始规定的命令的受理;命令确定部,其在由所述语音判定部判定为在所述语音中包含所述特定词的情况下,基于包含于所述语音并与所述特定词紧挨着的命令用关键词,来确定所述命令;对象用户确定部,其基于由所述命令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命令的内容,来确定执行所述命令的对象用户;以及命令执行部,其在由所述对象用户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对象用户所处于的所述区域的所述显示装置中执行由所述命令确定部确定的所述命令。
本发明的另一方式所涉及的语音处理方法,通过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如下步骤:语音接收步骤,接收语音;发话者确定步骤,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步骤接收的所述语音来确定发话者;语音判定步骤,基于由所述语音接收步骤接收的所述语音,来判定该语音中是否包含用于开始规定的命令的受理的特定词;命令确定步骤,在由所述语音判定步骤判定为在所述语音中包含所述特定词的情况下,基于包含于所述语音并与所述特定词紧挨着的命令用关键词,来确定所述命令;对象用户确定步骤,基于由所述命令确定步骤确定的所述命令的内容,来确定执行所述命令的对象用户;以及命令执行步骤,相对于由所述对象用户确定步骤确定的所述对象用户执行由所述命令确定步骤确定的所述命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42666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