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408852.X | 申请日: | 2020-05-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864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 发明(设计)人: | 杜彦辉;芦天亮;张禹;谭凌霄;史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主分类号: | H04N21/2347 | 分类号: | H04N21/2347;H04N21/266;H04N21/845;H04N21/4405;H04N19/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11399 | 代理人: | 李建华 |
| 地址: | 100038 北京市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数据传输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和装置。该方法包括:拆分端向重组端发送数据传输请求;重组端响应于所述数据传输请求,生成非对称加密密钥,并将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公钥发送至拆分端;拆分端利用公钥对预先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进行加密;重组端利用非对称加密的私钥解密出拆分端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拆分端对视频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得到传输单元,并发送至重组端;重组端利用对称加密密钥解析所述传输单元并进行重组,得到视频数据,从而保证视频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同时,由于将视频数据打散成不同的分片进行传输,可以使得传输数据大小均匀,难以通过侧信道等攻击方法泄露传输文件的信息,进而实现H.264编码的视频数据的隐蔽传输。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音视频数据处理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H.264是由ITU-T视频编码专家组(VCEG)和ISO/IEC动态图像专家组 (MPEG)联合组成的联合视频组(JVT,Joint Video Team)提出的高度压缩数字视频编解码器标准。由于其体积较小,在同等网络带宽的条件下可以提供更好的画面质量,也适合小带宽的应用场景,因此在视频传输领域应用广泛。
目前针对H.264编码的视频数据的传输方法中,没有明确对视频内容进行机密性保护的方案,同时在h-264视频数据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特征较为明显,很容易被中间人劫持并还原成视频数据。
因此,需要提出一种用于H.264视频编码的隐蔽传输方法,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和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h-264视频数据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特征较为明显,很容易被中间人劫持并还原成视频数据的缺陷。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方法,所述视频数据传输方法通过视频数据传输装置执行,所述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包括拆分端和重组端,所述方法包括:拆分端向重组端发送数据传输请求;重组端响应于所述数据传输请求,生成所述非对称加密密钥,并将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公钥发送至拆分端;拆分端利用公钥对预先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进行加密;拆分端用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公钥对对称密钥进行加密并发送至重组端;重组端利用非对称加密的私钥解密出拆分端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拆分端对视频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得到传输单元,并发送至重组端;重组端利用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私钥解密获得拆分端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重组端利用所述对称加密密钥解析所述传输单元,得到所述视频数据。。
可选的,拆分端对视频数据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得到传输单元,并发送至重组端,具体包括:拆分端对视频数据数据进行拆分得到分片数据;对所述分片数据进行加密得到加密分片数据;封装所述加密分片数据得到传输单元;将所述传输单元和加密后的公钥传输至重组端。
可选的,所述重组端利用非对称加密密钥的私钥解析出对称加密密钥,然后用对称加密密钥解析所述传输单元,得到所述视频数据,具体包括:重组端利用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私钥解密获得拆分端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重组端利用所述对称加密密钥解析所述传输单元,得到所述视频数据。
可选的,拆分端依托于载体将传输单元传输至重组端。
可选的,所述方法应用于H.264视频编码标准中。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视频数据传输装置,所述视频数据传输装置包括拆分端和重组端,拆分端,用于向重组端发送数据传输请求;重组端,用于响应于所述数据传输请求,生成所述非对称加密密钥,包括公钥和私钥,并将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公钥发送至拆分端;拆分端,用于利用公钥对预先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进行加密;拆分端,用于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公钥对对称密钥进行加密并发送至重组端;拆分端,用于对视频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得到传输单元,并发送至重组端;重组端,用于利用非对称加密密钥中的私钥解密获得拆分端生成的对称加密密钥;重组端,用于利用所述对称加密密钥解析所述传输单元,得到所述视频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未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40885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综合制造业务管理仿真系统
- 下一篇:一种儿内科用叩诊锤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