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23106.0 | 申请日: | 2020-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4043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陆晓彤;杨怡;舒扬;刘海涛;王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主分类号: | G16H20/10 | 分类号: | G16H20/10;G16H70/40;G06F16/903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杜蔚琼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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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审核 处方 是否 孕妇 哺乳期妇女 存在 用药 禁忌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前置审方过程中,当患者为女性或适龄女性,且处方中包含妊娠状态或哺乳状态下存在用药禁忌的药物时,提示医师录入患者的妊娠或哺乳状态后,再次进行处方合理性的审查。本发明针对在处方过程中,针对孕妇或哺乳期患者的禁忌药品过多,医师无法全部记忆的问题,通过后台的审方系统,实现了避免此类错误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处方审核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
背景技术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规定,药师应对处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是否存在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禁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禁忌。然而,《处方管理办法》在规定处方书写标准时,未要求医师注明患者的妊娠及哺乳状态。
一方面,多达数百种的药品对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存在使用禁忌,医师记忆存在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审方软件无法准确获取患者妊娠或哺乳状态信息,因此无法对上述特殊人群的用药禁忌进行审核,造成用药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解决上述两个问题,提出一种根据处方是否包含指定类型药品,选择性要求医师录入患者妊娠或哺乳状态的方法,确保审方过程中,软件或药师在审核包含该部分药品的处方时,能准确获取患者的妊娠或哺乳状态信息,并据此对判断药品对患者是否存在禁忌或慎用情况。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前置审方过程中,当患者为适龄女性,且处方中包含妊娠状态或哺乳状态下存在用药禁忌的药物时,提示医师录入患者的妊娠或哺乳状态后,再次进行处方合理性的审查。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其特征还在于:当处方中包含指定孕周的妊娠期妇女是其禁忌对象,且哺乳期患者是其禁忌对象的I类药物时,进行如下工序:
S1-1.发出患者是否妊娠的确认请求;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是”时,进行S1-2;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否”时,进行S1-3;
S1-2.发出患者具体孕周的确认请求,并根据反馈的孕周结果,判断该孕周是否在药物规定的指定孕周范围内;
当结果为“是”时,向医师端提示该药物的审查结果;
当结果为“否”时,判定针对该药物的审方通过;
S1-3.发出患者是否哺乳期的确认请求;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是”时,向医师端提示该药物的审查结果;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否”时,判定针对该药物的审方通过;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审核处方是否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存在用药禁忌的方法,其特征还在于:
当处方中包含所有孕周的妊娠期妇女是其禁忌对象,且哺乳期患者是其禁忌对象的II类药物时,进行如下工序:
S2-1.发出患者是否妊娠的确认请求;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是”时,向医师端提示该药物的审查结果;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否”时,进行S2-2;
S2-2.发出患者是否哺乳期的确认请求;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是”时,向医师端提示该药物的审查结果;
当确认请求的反馈结果为“否”时,判定针对该药物的审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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