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变速率拉伸曲线评价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127515.3 | 申请日: | 2020-0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725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6 |
| 发明(设计)人: | 梁笑;刘仁东;林利;徐鑫;李春林;郝志强;芦延鹏;张瑞坤;陆晓锋;吕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N3/08 | 分类号: | G01N3/08;G01B21/32 |
| 代理公司: | 鞍山嘉讯科技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24 | 代理人: | 张群 |
| 地址: | 114000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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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速率 拉伸 曲线 评价 方法 | ||
1.一种变速率拉伸曲线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将金属动态变形理论与流变规律相结合,将应变速率与材料的屈服及抗拉强度相关联,以0.2%~1%为标准,通过实测各应变速率下每个试样的屈服及抗拉强度来评价变速率工程应力应变曲线,其具体方法和步骤为:
1)按照实际需求设置出2种及以上不同的应变速率,在同一应变速率下选择3个及以上的试样进行变速率拉伸试验;
2)获取每个试样在不同应变速率下的工程应力应变曲线及屈服、抗拉强度;
3)当应变速率不超过100时,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将相邻2个应变速率下每个试样的屈服和抗拉强度进行比较,如果应变速率每增加1倍,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在0.2%~1%范围内,则该试样的曲线满足互不交叠的处理要求,如果应变速率每增加2倍,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在(0.2%~1%)×2=0.4%~2%范围内,则该试样的曲线满足互不交叠的处理要求,以此类推;反之,若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不在对应范围内,则该试样不能满足处理要求;
4)当应变速率超过100时,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将相邻2个应变速率下每个试样的屈服和抗拉强度进行比较,如果应变速率每增加1倍,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在2%~10%范围内,则该试样的曲线满足互不交叠的处理要求,如果应变速率每增加2倍,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在(2%~10%)×2=4%~20%范围内,则该试样的曲线满足互不交叠的处理要求,以此类推;反之,若材料的屈服和抗拉强度提高不在对应范围内,则该试样不能满足处理要求;
5)将每个应变速率下满足处理要求的工程应力应变曲线进行数据处理,即可得到材料在不同应变速率下互不交叠的有效应力应变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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