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净化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15748.1 | 申请日: | 2020-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2090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田钟健;丁海隆;康志英;李康诚;郭大暎;朴素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中央大学校产学协力团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F24F13/28;F24F13/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刘久亮;黄纶伟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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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净化系统 | ||
1.一种空气净化系统,该空气净化系统包括:
骨干,该骨干在垂直方向上延伸;以及
至少一个支撑件,所述至少一个支撑件从所述骨干横向延伸,所述至少一个支撑件包括从所述骨干的底部横向延伸的底部支撑件,其中,在所述底部支撑件上设置有第一空气净化器并且将第二空气净化器联接到所述骨干,并且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和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彼此独立地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所述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第三空气净化器,该第三空气净化器被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上表面支撑,其中,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能够从所述底部支撑件拆卸,并且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被构造为被从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上表面抬起,以与扩展坞分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和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中的至少一个的底表面包括导流件,该导流件用于将从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或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顶部排放的清洁空气朝向所述空气净化系统的侧面引导。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和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圆形的水平横截面,所述水平横截面的面积从底部到顶部减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和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具有圆形的水平横截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能力比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能力和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能力大,并且所述第三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能力小于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的空气净化能力。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骨干相对于所述底部支撑件以锐角倾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
其中,所述底部支撑件与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底部间隔开预定距离,以产生间隙,所述预定距离大于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的高度,使得所述间隙使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能够插接在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其中,所述底部支撑件包括安置凹槽,该安置凹槽被构造为引导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的底部朝向和背离所述骨干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净化系统,所述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第三空气净化器,该第三空气净化器被构造为与所述第一空气净化器和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独立地操作,并且被构造为被布置在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上表面上并且被从所述第二空气净化器的上表面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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