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电器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10648.X | 申请日: | 2020-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92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发明(设计)人: | 魏超;于国亮;李锦锋;陈加刚;穆金柱;祝晓庆;王召朋;聂玉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13/196 | 分类号: | G08B13/196;H05B47/11;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张宇峰 |
地址: | 2661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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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家庭 监控 系统 控制 方法 装置 电器设备 | ||
本申请涉及智能家电领域,公开一种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控制方法包括:在室内的光亮强度小于预设光亮阈值时,第一电器进行光亮补偿;第一电器识别进入室内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当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不符时,第一电器启动报警模式。该控制方法通过在室内的光亮强度小于预设光亮阈值时增加光亮补偿操作,实现即使室内光线不足,仍可以有效识别当前室内生命体的特征信息,并将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对比,当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不符时,启动报警模式,使家庭监控系统对室内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控。本申请还公开一种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装置及电器设备。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智能家电领域,例如涉及一种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电器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家庭安全监控通常采用安装家庭监控摄像头的方式,通过摄像头将拍摄的视频上传云端,用户在移动终端上下载云端的视频,来调取查看摄像头拍摄区域的视频,以实现家庭安全监控。
在实现本公开实施例的过程中,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在室内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室内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不能有效捕捉室内画面,无法对室内起到有效的安全监控作用。
发明内容
为了对披露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有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简单的概括。所述概括不是泛泛评述,也不是要确定关键/重要组成元素或描绘这些实施例的保护范围,而是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序言。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电器设备,以解决室内光线不足导致不能对室内进行有效安全监控的问题。
在一些实施例中,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该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室内的光亮强度小于预设光亮阈值时,第一电器进行光亮补偿;
第一电器识别进入室内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
当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不符时,第一电器启动报警模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和第二电器,该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室内的光亮强度小于预设光亮阈值时,第一电器发送亮度调节指令至第二电器,以进行光亮补偿;
第一电器接收第二电器发送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
当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不符时,第一电器启动报警模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和第二电器,该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第二电器接收第一电器发送的亮度调节指令,并进行光亮补偿;
第二电器识别进入室内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并发送至第一电器,以使第一电器判断特征信息是否合法。
在一些实施例中,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和第二电器,该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在室内的光亮强度小于预设光亮阈值时,第一电器发送亮度调节指令至第二电器,以进行光亮补偿;
第一电器识别进入室内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
当特征信息与用户预设信息不符时,第一电器启动报警模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家庭监控系统包括第一电器和第二电器,该用于家庭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
第二电器接收第一电器发送的亮度调节指令;
第二电器根据亮度调节指令进行光亮补偿,以使第一电器能够对进入室内的生命体的特征信息进行识别和合法性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控制启动报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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