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装置、设备和介质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105122.2 | 申请日: | 2020-0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395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 发明(设计)人: | 肖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21/10 | 分类号: | G06F21/10;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版权 保护 方法 装置 设备 介质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用户终端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采用用户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对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作品信息进行签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内容信息和作品创作时间;
根据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钥签名,生成版权保护事务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网络以进行上链存储;
其中,所述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包括:
检测用户终端设备中生成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若检测到其响应用户的相关操作后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操作和存储操作,则用户终端设备有数字作品生成,所述数字作品即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或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若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未进行版权保护,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
其中,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或与区块链交互的具有数字作品存储功能的应用程序;
若所述方法的执行主体为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区块链轻量级节点,则所述轻量级节点加载到用户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中;或者,
所述轻量级节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安装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且所述第三方应用程序具有访问所述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目标应用程序的权限,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为生成和/或存储数字作品的应用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品内容信息为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或所述待保护数字作品的内容的加密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则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
若否,则将所述新增数字作品作为新生成的待保护数字作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触发数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储操作,则将所述数字作品作为存储空间中的新增数字作品;和/或,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到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中存在新增数字作品之后,还包括:
在本地对所述新增数字作品进行标注;
相应的,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确定新增数字作品,包括:
定期扫描所述用户终端设备的存储空间,将所述存储空间中未被标注的数字作品作为新增数字作品。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中是否已进行版权保护,包括:
在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数字作品的作品内容信息;
若不存在,则所述新增数字作品在区块链网络中未进行版权保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未经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10512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