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屏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075500.7 | 申请日: | 202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6168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9 |
发明(设计)人: | 贾玉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10K59/122 | 分类号: | H10K59/122;H04N23/57;H10K59/12;G09G3/32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帆远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890 | 代理人: | 徐勇勇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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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电子设备 | ||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包括:
透光的衬底;
设置在所述衬底上的像素阵列,所述像素阵列包括多个像素单元,每个所述像素单元包括至少一个发光元件;
用于驱动所述发光元件的电路结构,所述电路结构包括:
位于所述显示屏的第一显示区内的第一电路图案,所述第一电路图案在所述衬底上的正投影包括多个沿第一方向延伸并沿第二方向排列的第一投影及多个沿第二方向延伸并沿第一方向排列的第二投影,多个所述第一投影与多个所述第二投影相互交错;及
位于所述显示屏的第二显示区内的第二电路图案,所述第二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相接;
形成在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所述衬底上的第一遮光层,位于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多个所述发光元件均设置在所述第一遮光层上,所述第二电路图案连接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多个所述发光元件及所述第一电路图案,光线照射所述第二显示区形成第一显示图案,所述第一显示图案在所述衬底上的正投影仅包括沿第三方向延伸并沿第四方向排列的第三投影;
所述第一显示区的发光元件的密集度与所述第二显示区的发光元件的密集度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同,所述第四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同;或
所述第三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同,所述第四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同;或
所述第三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及所述第二方向均不相同;所述第四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及所述第二方向均不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部分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第二电路图案与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第一电路图案连接,其余部分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第二电路图案与所述第一显示区其他侧的第一电路图案连接;或
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所有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第二电路图案与所述第一显示区同一侧的第一电路图案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结构还包括位于所述显示屏的第三显示区内的第三电路图案,所述第三显示区与所述第一显示区相接;所述显示屏还包括:
形成在所述第三显示区内的所述衬底上的第二遮光层,位于所述第三显示区内的多个所述发光元件均设置在所述第二遮光层上,所述第三电路图案连接所述第三显示区内的多个所述发光元件及所述第一电路图案,光线照射所述第三显示区形成第二显示图案,所述第二显示图案在所述衬底上的正投影仅包括沿第五方向延伸并沿第六方向排列的第四投影。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显示区与所述第二显示区相接或间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三方向、及所述第六方向相同,所述第二方向、所述第四方向、及所述第五方向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显示区内的所有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第二电路图案与所述第一显示区一侧的第一电路图案连接,所述第三显示区内的所有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第三电路图案与所述第一显示区另一侧的第一电路图案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路图案包括多条第一走线及多条第二走线,每条所述第一走线均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多条所述第一走线彼此间隔且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列,每条所述第二走线均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多条所述第二走线彼此间隔且沿着所述第一方向排列,多条所述第一走线与多条所述第二走线交错形成多个阵列排布的像素区域,所述第一显示区内的每个所述发光元件位于一个所述像素区域内并电性连接对应的一条所述第一走线与一条所述第二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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