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壳体组件和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010070918.9 | 申请日: | 2020-01-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6354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2 |
| 发明(设计)人: | 谢王付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帆远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890 | 代理人: | 徐静 |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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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壳体 组件 电子设备 | ||
1.一种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具有光亮区,所述壳体组件包括:
玻璃本体,所述玻璃本体为3D结构;
颜色层,所述颜色层设置在所述玻璃本体的一个表面上,且所述颜色层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与所述光亮区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不重叠;
UV纹理层,所述UV纹理层设置在所述颜色层远离所述玻璃本体的一侧,且所述UV纹理层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覆盖所述光亮区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
镀膜层,所述镀膜层设置在所述UV纹理层远离所述玻璃本体的表面上;
其中,所述颜色层包括第一渐变区、非渐变区和第二渐变区,在水平方向上所述第一渐变区与所述光亮区相邻设置,且所述第一渐变区位于所述光亮区的一侧,所述第二渐变区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玻璃本体的边缘区域,所述第一渐变区和所述第二渐变区之间通过非渐变区连接;
所述UV纹理层包括等厚纹理层和不等厚纹理层,其中,所述不等厚纹理层在所述玻璃本体上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一渐变区和所述第二渐变区在所述玻璃基材上的正投影重叠;所述不等厚纹理层包括多个厚度不完全相同且拼接设置的子纹理层,多个所述子纹理层中,所述子纹理层的最小厚度与所述子纹理层的最大厚度的比值为1/3~2/3,所述等厚纹理层的厚度介于所述子纹理层的最小厚度与所述子纹理层的最大厚度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膜片,所述第一膜片设置在所述颜色层靠近所述玻璃本体的表面上;
第一胶层,所述第一胶层设置在所述玻璃本体与所述第一膜片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膜片,所述第二膜片设置在所述UV纹理层靠近所述玻璃本体的表面上;
第二胶层,所述第二胶层设置在所述第二膜片与所述颜色层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远离所述光亮区的所述水平方向上,所述第一渐变区的颜色逐渐加深。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在靠近所述颜色层的侧端面的方向上,所述第二渐变区的颜色逐渐变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为电池后盖和中框一体式结构,所述边缘区域位于所述中框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颜色层是通过胶印、色带转印或喷墨打印制备得到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子纹理层的形状为三棱柱或棱锥。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亮区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之一:
形状为环形或条形;
宽度为1~3毫米。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组件;
显示屏组件,所述显示屏组件与所述壳体组件相连,所述显示屏组件和所述壳体组件之间限定出安装空间,其中,所述壳体组件的镀膜层朝向所述显示屏组件设置;以及
主板,所述主板设置在所述安装空间内且与所述显示屏组件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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