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21264.0 | 申请日: | 2020-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42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1 |
发明(设计)人: | 孙立;余斌;黄丽君;丁毅;谢波;肖玮;朱磊;周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00 | 分类号: | E21F1/00;E21F1/04;E21F1/08;E21F1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 31304 | 代理人: | 刘峰 |
地址: | 200011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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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道路 隧道 污染物 分散 排放 装置 | ||
1.一种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集中排风口(2)、隧道风机房(3)、夹层风道(4)和防雨百叶(5),所述集中排风口(2)开设在隧道主体(1)的顶部,所述隧道主体(1)与所述隧道风机房(3)通过所述集中排风口(2)连通,所述隧道主体(1)的上部设置所述隧道风机房(3)和所述夹层风道(4);
所述隧道风机房(3)包括隧道排风机(31)、第一消声器(32)和风阀(33);
所述夹层风道(4)包括第二消声器(41)和排风竖井(42),所述排风竖井(42)的出风口处设置所述防雨百叶(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竖井(42)的数量大于或等于5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竖井(42)的数量大于5座,多个所述排风竖井(42)沿所述隧道主体(1)的上方均匀布置,且相邻的所述排风竖井(42)之间间距大于或等于50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排风竖井(42)的面积大小均不相同,且所述排风竖井(42)靠近所述隧道主体(1)的出口越近面积越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雨百叶(5)与所述排风竖井(42)为可拆卸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雨百叶(5)具有消声功能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隧道污染物分散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排风口(2)内设置有防虫网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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