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后照明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980092646.8 | 申请日: | 2019-0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73945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 发明(设计)人: | T·雷茨基;刘常宁;N·库维;J·E·多比耶 | 申请(专利权)人: | 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Q1/44 | 分类号: | B60Q1/44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马文斐 |
| 地址: | 上海市遵义路1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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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 ||
一种用于三厢型机动车辆的后行李箱盖(1),包括:外板(5),所述外板包括主体部分(7)和后部部分(9);内板(21),所述内板附接至所述外板(5)的内侧。另外,所述后行李箱盖(1)的外板(5)的主体部分(7)包括与所述主体部分(7)的前边缘(15)相邻的凹部(13),所述凹部配置成接收照明装置(11)。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辆的后照明系统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后灯,甚至更具体地涉及第三刹车灯。
背景技术
为了增强交通安全,现有的机动车辆除了两个后灯外还包括第三刹车灯。通常,该第三灯在车厢内部定位在后窗的底部部分或上部部分处。在一些情况中,特别是在公开的专利文件FR2949103A1中,第三刹车灯甚至实际上固定在后窗的上部边缘的后扰流板中。尽管第三刹车灯的这些定位能够使车辆的刹车清晰可见,但也导致降低了驾驶员的后方可见性。
另一种定位涉及将第三刹车灯放置在后行李箱盖的后部部分上。在该方面,公开的专利文件DE102015015841A1公开了一种第三刹车灯,其由水平布置在后行李箱盖上的两个后灯之间的发光装饰条组成。虽然在该情况中,后窗的后方可见性不会受到影响,空气动力学也不会受到影响,但在一些情况下,该装饰灯可能不充分可见以指示紧急刹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至少一个缺点提供一种解决方案。更具体地,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在于提高第三后刹车灯的可见性并改善该灯在车辆的车身中的一体化。
为此目的,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三厢型机动车辆的后行李箱盖,所述后行李箱盖包括:外板,所述外板包括主体部分和后部部分,当所述后行李箱盖处在行李箱的正常关闭位置上时,所述主体部分是大体水平的,并且所述后部部分是大体竖直的;内板,所述内板附接至所述外板的内侧;其中,所述外板的主体部分包括与所述主体部分的前边缘相邻的凹部,所述凹部配置成接收照明装置。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凹部沿着所述外板的主体部分的前边缘横向地延伸。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凹部纵向地延伸至少100mm。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凹部包括用于固定所述照明装置的孔。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后行李箱盖包括所述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带有后边缘的外罩,所述后边缘在远离或相邻于所述凹部的位置与所述外板齐平。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外罩是大体平坦的并且包括横向后向肩部,所述横向后向肩部形成用于光线传输的透明窗。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照明装置的外罩包括前边缘,所述外罩的前边缘纵向地延伸超过所述外板的主体部分的前边缘。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所述内板包括前边缘,所述内板的前边缘附接至所述外板的主体部分的前边缘,并且所述内板在所述主体部分的凹部下方纵向地延伸。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三厢型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包括后行李箱和后行李箱盖,其中,所述后行李箱盖是根据本发明的后行李箱盖。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支撑件、装配在所述支撑件上的光源、装配在所述支撑件上以将所述光源的光线形成光束的光学部件、以及装配在所述支撑件上并且包括透明窗的外罩,所述光束能够通过所述透明窗来传输,其中,所述外罩是大体平坦的并且包括形成所述透明窗的横向后向肩部,所述照明装置配置成装配在根据本发明的后行李箱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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