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肉瘤样肾癌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980083818.5 | 申请日: | 2019-10-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9606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 发明(设计)人: | C·席夫;M·格林;M·哈瑟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N33/574 | 分类号: | G01N33/574;A61K3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邰红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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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肉瘤 肾癌 诊断 治疗 方法 | ||
1.一种治疗患有肾癌的个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抗癌疗法,所述抗癌疗法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其中所述个体已经被鉴定为可能基于患有肉瘤样肾癌而受益于所述抗癌疗法。
2.一种治疗患有肾癌的个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确定所述个体是否患有肉瘤样肾癌,其中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表示所述个体可能受益于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以及
(b)基于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
3.一种鉴定可能受益于使用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治疗的患有肾癌的个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所述个体是否患有肉瘤样肾癌,其中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将所述个体鉴定为可能受益于使用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治疗的个体。
4.一种用于为患有肾癌的个体选择疗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确定所述个体是否患有肉瘤样肾癌,其中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将所述个体鉴定为可能受益于使用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治疗的个体;以及
(b)基于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选择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包含VEGF拮抗剂和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抗癌疗法。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肉瘤样肾癌的存在是通过对从所述个体获得的样品进行组织学分析而评估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来自所述个体的肿瘤样品含有与整个肿瘤区域相关的任何组分的高度恶性梭形细胞的一个或多个病灶,则所述肾癌是肉瘤样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梭形细胞显示中度到显著的非典型性和/或类似于任何形式的肉瘤。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梭形细胞显示上皮分化的证据,如通过角蛋白或上皮膜抗原(EMA)的免疫组织学阳性所评估。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肾癌是肾细胞癌,并且所述肿瘤样品具有上皮分化,伴有肾细胞癌并发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总应答率(ORR)、完全应答(CR)率或无恶化率(DFR)表示。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PFS表示。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OS表示。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ORR表示。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CR率表示。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益以改善的DFR表示。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DFR是以从治疗开始到所述个体首次相对于MD安德森症状量表(MDASI)干扰评分表的基线增加大于或等于2分的时间确定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具有不佳的或中等的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MSKCC)风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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