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尼古丁制剂有效
| 申请号: | 201980080351.9 | 申请日: | 2019-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426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28 |
| 发明(设计)人: | J-P·沙勒;A·维亚尔诺兹-比塞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B15/16 | 分类号: | A24B15/16;A24F40/40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刘学媛 |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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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尼古丁 制剂 | ||
1.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液体尼古丁制剂,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包含:水和一种或多种水混溶性溶剂,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具有大于或等于30重量%的水含量和大于或等于10重量%的水混溶性溶剂含量,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水重量百分比含量与水混溶性溶剂重量百分比含量的比率大于或等于1,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甘油含量大于或等于6重量%,并且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具有以下中的至少一种:
大于或等于45重量%的水含量,以及
大于或等于70重量%的组合水和水混溶性溶剂含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所述水重量百分比含量与所述水混溶性溶剂重量百分比含量的所述比率小于或等于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所述水重量百分比含量与所述水混溶性溶剂重量百分比含量的所述比率为大于或等于1.5。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水混溶性溶剂含量小于或等于40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组合水和水混溶性溶剂含量至少为75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水混溶性溶剂是一种或多种水混溶性多元醇。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包含在20℃下的水溶解度小于或等于100mg/ml的一种或多种水不混溶性溶剂,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水不混溶性溶剂含量大于或等于2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水不混溶性溶剂包含一种或多种部分水溶性溶剂,其在20℃下的水溶解在20mg/ml至100mg/ml之间;以及一种或多种水不溶性溶剂,其在20℃下的水溶解度小于或等于5mg/ml。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其包含一种或多种水溶性有机酸,其中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的水溶性有机酸含量为至少2重量%。
10.一种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筒,所述筒含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筒,其包含雾化器,所述雾化器被构造成从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生成气溶胶。
12.一种气溶胶生成系统,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尼古丁制剂;以及
雾化器,所述雾化器被构造成从所述液体尼古丁制剂生成气溶胶。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筒或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雾化器是非热雾化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筒或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雾化器是热雾化器,所述热雾化器包含加热器和液体输送元件,所述液体输送元件被构造成将液体尼古丁制剂输送到所述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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