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投影像显示用部件、挡风玻璃及平视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67444.8 | 申请日: | 2019-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402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28 |
发明(设计)人: | 安西昭裕;矢内雄二郎;马岛涉;大谷健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5/30 | 分类号: | G02B5/30;B60K35/00;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张志楠;庞东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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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 显示 部件 挡风玻璃 平视 系统 | ||
1.一种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依次具有至少1层的相位差层、至少1层的选择反射层及至少1层的偏振光转换层,所述偏振光转换层为固定液晶化合物的螺旋取向结构而成的层,所述螺旋取向结构的节距数x及所述偏振光转换层的膜厚y满足所有下述关系式,
(iii)y≤0.7x+3.2;
(v)0.3≤x≤1.2;
(vi)1.0≤y≤3.0;
(vii)y≥1.875x,
其中,y的单位为μ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中,
所述选择反射层对于入射角5°的入射光在波长500~700nm具有至少一个反射率峰且在波长700~900nm具有至少一个反射率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中,
所述相位差层的波长550nm下的正面相位差为100~450n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中,
该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具有2层以上所述选择反射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中,
所述相位差层的波长550nm下的正面相位差为120~200nm或300~400nm。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其中,
所述相位差层是使聚合性液晶化合物单轴取向而进行取向固定的膜。
7.一种挡风玻璃,其在第1玻璃板与第2玻璃板之间具有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投影像显示用部件。
8.一种平视显示系统,其具有:
权利要求7所述的挡风玻璃;及
投影仪,从所述挡风玻璃的所述投影像显示用部件的所述相位差层侧照射p偏振光的投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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