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生产弹性体表皮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980064368.5 | 申请日: | 2019-09-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397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30 |
| 发明(设计)人: | 伊万·范卢谢纳;琳达·德东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雷克蒂塞尔汽车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9C41/08 | 分类号: | B29C41/08;B29C41/36;B29L3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李雪;陈万青 |
| 地址: | 德国柯尼***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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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弹性体 表皮 方法 | ||
1.一种在模具表面上生产具有可见正面的弹性体表皮的方法,所述可见正面在视觉上具有斑点外观,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形成表皮的液体组合物;
以液滴喷涂的形式,将所述形成表皮的液体组合物喷涂至所述模具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
使所述形成表皮的液体组合物硬化;和
从所述模具表面上移除所生产的弹性体表皮,
其特征在于,
所述形成表皮的液体组合物包括0.1wt%至5wt%的最长尺寸在40μm至500μm之间的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并且在于,至少50体积%的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具有至少是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的一半的最长尺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形成表皮的液体组合物还包括至少一种着色剂,使得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包含在所生产的弹性体表皮的不透明基体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着色剂包括颜料颗粒,至少90体积%的所述颜料颗粒的最长尺寸至多为10μ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90体积%的所述颜料颗粒的最长尺寸至多为1μ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90体积%的所述颜料颗粒的最长尺寸至多为0.5μm。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按重量计,所生产的弹性体表皮包括0.01%至10%的所述颜料颗粒。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按重量计,所生产的弹性体表皮包括0.05%至7%的所述颜料颗粒。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按重量计,所生产的弹性体表皮包括0.1%至5%的所述颜料颗粒。
9.根据权利要求2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所述不透明基体,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被不同地着色,所述不透明基体与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具有不同的在CIELAB色彩空间中的颜色值。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至少为40μm。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至少为60μm。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至少为70μm。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至少为80μm。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90体积%的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具有至少是根据ASTM E 799-03(2015)确定的所述液滴的中值体积直径的一半的最长尺寸。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包括最长尺寸至少为50μm的颗粒。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包括最长尺寸至少为70μm的颗粒。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包括最长尺寸至少为90μm的颗粒。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形成斑点的固体颗粒包括最长尺寸至少为100μm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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