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融合剂脂质体组合物和其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45045.1 | 申请日: | 2019-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67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G.A.冯马尔特扎恩;J.R.鲁宾斯;M.T.米;J.M.米尔维德;N.F.戈登;J.V.沙;K.M.特鲁杜;B.J.哈特利;P.A.约翰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旗舰先锋创新V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127 | 分类号: | A61K9/127;A61K47/54;A61P35/00;C12N5/10;C12N15/86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凃滔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融合 脂质体 组合 用途 | ||
1.一种融合剂脂质体,其包含:
a)包含融合剂的脂质双层;以及
b)核酸,其包含或编码:
(i)正向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编码外源药剂的核酸,其中相对于缺少正向组织特异性调控元件的其它方面类似的融合剂脂质体,所述正向组织特异性调控元件使所述外源药剂在靶细胞或组织中的表达增强;或
(ii)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编码所述外源药剂的所述核酸,其中相对于缺乏所述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的其它方面类似的融合剂脂质体,所述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使所述外源药剂在非靶细胞或组织中的表达减少。
2.一种融合剂脂质体,其包含:
a)脂质双层,其包含融合剂;
b)核酸,其包含或编码:
(i)正向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编码外源药剂的核酸,其中相对于缺少正向组织特异性调控元件的其它方面类似的融合剂脂质体,所述正向组织特异性调控元件使所述外源药剂在靶细胞或组织中的表达增强;以及
(ii)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编码所述外源药剂的所述核酸,其中相对于缺乏所述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的其它方面类似的融合剂脂质体,所述非靶细胞特异性调控元件使所述外源药剂在非靶细胞或组织中的表达减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融合剂脂质体,其中所述融合剂脂质体包含所述外源药剂或编码所述外源药剂的核酸。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融合剂脂质体,其中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
i)所述融合剂脂质体与靶细胞融合的速率高于非靶细胞,任选地,其中所述速率提高至少至少1%、2%、3%、4%、5%、10%、20%、30%、40%、50%、60%、70%、80%、90%、2倍、3倍、4倍、5倍、10倍、20倍、50倍或100倍;
ii)所述融合剂脂质体与靶细胞融合的速率高于另一种融合剂脂质体,任选地,其中所述速率提高至少10%、20%、30%、40%、50%、60%、70%、80%或90%、2倍、3倍、4倍、5倍、10倍、20倍、50倍或100倍;
iii)所述融合剂脂质体与靶细胞融合的速率使得在24、48或72小时之后,所述融合剂脂质体中的所述外源药剂递送到至少10%、20%、30%、40%、50%、60%、70%、80%或90%靶细胞;
iv)所述融合剂脂质体将所述核酸递送到靶细胞的速率高于递送到非靶细胞,任选地,其中所述速率提高至少至少1%、2%、3%、4%、5%、10%、20%、30%、40%、50%、60%、70%、80%、90%、2倍、3倍、4倍、5倍、10倍、20倍、50倍或100倍;
v)所述融合剂脂质体将所述核酸递送到靶细胞的速率高于另一种融合剂脂质体,任选地,其中所述速率提高至少10%、20%、30%、40%、50%、60%、70%、80%或90%、2倍、3倍、4倍、5倍、10倍、20倍、50倍或100倍;或
vi)所述融合剂脂质体将所述核酸递送到靶细胞的速率使得在24、48或72小时之后,所述融合剂脂质体中的所述外源药剂递送到至少10%、20%、30%、40%、50%、60%、70%、80%或90%靶细胞。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融合剂脂质体,其中当所述融合剂脂质体施用于受试者时,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
i)可检测到地存在于所述受试者中的所述外源药剂小于10%、5%、4%、3%、2%或1%存在于非靶细胞中;
ii)所述受试者中的可检测到地包含所述外源药剂的细胞中至少90%、95%、96%、97%、98%或99%是靶细胞,任选地,其中所述靶细胞是单一细胞类型,任选地,其中所述靶细胞是T细胞;
iii)所述受试者中的可检测到地包含所述外源药剂的细胞中少于1,000,000、500,000、200,000、100,000、50,000、20,000或10,000个细胞是非靶细胞;
iv)所述受试者的所有靶细胞中的所述外源药剂的平均水平是所述受试者的所有非靶细胞中的所述外源药剂的平均水平的至少100倍、200倍、500倍或1,000倍;或
v)所述受试者的任何非靶细胞中均检测不到所述外源药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旗舰先锋创新V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旗舰先锋创新V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8004504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包括再循环模块的多功能收纳系统
- 下一篇:柔性涂层用固化性组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