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吸收制品的基底和层合体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11147.1 | 申请日: | 2019-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700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5 |
发明(设计)人: | K.A.阿罗拉;J.L.哈蒙斯;D.R.希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511 | 分类号: | A61F13/511;A61F13/513;B32B27/02;B32B27/12;B32B27/32;B32B5/08;B32B7/10;D04H1/54;D04H3/14;A61F13/472;A61F13/496;A61F13/534;A61F13/53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青;宋莉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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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吸收 制品 基底 合体 | ||
1.一种用于吸收制品的基底,所述基底包括:
非织造材料,所述非织造材料包括:
纤维;
三维元件;
着陆区域,所述着陆区域包括所述纤维并且定位在不含所述三维元件的区域中;
其中,在所述着陆区域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具有根据显微CT测试的第一基重;
渗透性增加的区域,所述渗透性增加的区域包括所述纤维并邻近至少一些所述三维元件定位,并且位于至少一些所述三维元件与至少一些着陆区域中间;并且
其中,在所述渗透性增加的区域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具有第二基重,根据所述显微CT测试,所述第二基重比所述着陆区域的所述第一基重小,在第一基重的75%至25%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包括位于至少一些所述纤维之间的热风粘结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包括热风粘结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包括接合至少一些所述纤维的粘结部,所述粘结部各自具有粘结强度,所述纤维各自具有纤维断裂强度,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的区域中的所述粘结强度的总和小于所述非织造材料的所述区域中的所述纤维断裂强度的总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的所述区域至少部分地与所述渗透性增加的区域重叠。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在所述三维元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具有第三基重,并且其中根据所述显微CT测试,所述第三基重与所述着陆区域的所述第一基重基本上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为疏水性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为亲水性的。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纤维包括梳理成网的纤维。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纤维包括连续纤维。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渗透性增加的区域具有第二基重,根据所述显微CT测试,所述第二基重比所述着陆区域的所述第一基重小,在第一基重的60%至35%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根据纤维直径和旦尼尔测试,所述纤维在所述三维元件中具有基本上恒定的纤维直径。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纤维包括双组分纤维。
14.一种吸收制品,包括: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基底;
液体不可透过的底片;
吸收芯,所述吸收芯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基底与所述液体不可透过的底片中间。
15.一种层合体,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基底,其中所述非织造材料为第一非织造材料,所述层合体包括第二非织造材料,其中所述第一非织造材料延伸到所述第二非织造材料中或穿过所述第二非织造材料以形成所述三维元件并且形成所述第一非织造材料和所述第二非织造材料的所述层合体,所述层合体包括着陆区域,所述着陆区域位于所述第一非织造材料和所述第二非织造材料中的不含所述三维元件的区域中,其中所述层合体中的所述着陆区域具有第三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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