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91560.2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8496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彭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10;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杜蒙蒙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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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体(110),所述煲体包括煲体外壳体(113),所述煲体外壳体中设置有内锅(170)和保温框(160),所述保温框设置在所述煲体外壳体的内侧且设置在所述内锅的外侧;以及
盖体(120),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于所述煲体之上,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煲体上时,所述盖体和所述内锅之间形成烹饪空间;以及
支架(130),所述支架设置在所述煲体外壳体与所述保温框之间的区域,所述支架可枢转地安装至所述煲体外壳体,所述支架包括:
卡扣(133),所述卡扣设置在所述支架的两侧,且能够扣合至所述盖体,以将所述盖体锁定在所述煲体之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设置有避让孔(134),所述避让孔设置在所述支架的中心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基部(131)和设置在所述基部的两侧的支臂(132),所述避让孔设置在所述基部上,所述卡扣设置在所述支臂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让孔设置在所述基部的中心位置处,且所述避让孔构造为凸字形的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臂构造为L形的板状结构,所述支臂的底端与所述基部相连,所述支臂的顶端与所述卡扣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还包括安装轴(135),所述安装轴设置在所述支臂上,所述支架通过所述安装轴可枢转地安装至所述煲体外壳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按钮(140),所述煲体外壳体设置有安装孔(111),所述按钮穿过所述安装孔且可移动地安装至所述煲体外壳体,所述按钮能够抵靠所述基部,使得所述支架绕所述安装轴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偏置件(150),所述偏置件设置在所述煲体外壳体和所述支架之间,且能够向所述支架施加远离所述煲体外壳体的作用力。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件设置在所述安装轴的上方,且所述按钮设置在所述安装轴的下方。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安装部(136),所述第一安装部设置在所述基部上,且设置在所述安装轴的上方,所述煲体外壳体包括第二安装部,所述偏置件的两端分别安装至所述第一安装部和所述第二安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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