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钢管抛光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49102.2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459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丁子怡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高尔德汽车钢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9/08 | 分类号: | B24B29/08;B24B41/06;B24B47/12;B24B47/20;B24B47/22 |
代理公司: | 无锡大扬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8 | 代理人: | 张胜飞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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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管 抛光 机构 | ||
1.一种钢管抛光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卧式布置的长方体框架(1),长方体框架(1)一端的顶部有水平布置的固定板(7),另一端的顶部有水平布置的滑动板(20),滑动板(20)与长方体框架(1)间有驱动装置,以便驱动滑动板(20)沿长方体框架(1)的纵向滑动;所述固定板(7)和滑动板(20)均通过轴座连接有水平布置的第一转轴(13),第一转轴(13)与轴座间均呈转动状配合,两个第一转轴(13)的高度相同,且二者间呈同轴布置,两个第一转轴(13)的相邻端上均同心固定有转盘(12),转盘(12)的内侧面上均同心固定有圆台,圆台直径大的那一端与转盘(12)相连;所述固定板(7)对应的那个第一转轴(13)上同心固定有第一从动链轮(6),所述长方体框架(1)上有第一驱动电机(10),第一驱动电机(10)的输出轴上有第一主动链轮(9),第一主动链轮(9)与第一从动链轮(6)间套连有第一链条(8);所述第一转轴(13)一侧的长方体框架(1)顶部有第二转轴(18),第二转轴(18)与第一转轴(13)垂直,第二转轴(18)上均有带轮(17),两个带轮(17)间套连有同步带(25),同步带(25)上固定有活动小车(23),活动小车(23)与长方体框架(1)间呈沿长方体框架(1)的横向固定、纵向活动状配合,活动小车(23)上有抛光机(24);其中一个第二转轴(18)上同心固定有第二从动链轮(2),所述长方体框架(1)上有第二驱动电机(5),第二驱动电机(5)的输出轴上有第二主动链轮(4),第二主动链轮(4)与第二从动链轮(2)间套连有第二链条(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抛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支撑板(15),该支撑板(15)位于滑动板(20)下方的长方体框架(1)上;所述支撑板(15)上并排设置有两个导轨(16),导轨(16)沿长方体框架(1)的纵向布置,两个导轨(16)上均有滑块(19),滑块(19)与导轨(16)间呈滑动状配合,所述滑动板(20)的底部与两个滑块(19)相固连,且滑动板(20)与支撑板(15)间有推动缸(14)。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钢管抛光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小车(23)的底部两边对称设置有滚轮(22),滚轮(22)的轮面上有环形凹槽(11),滚轮(22)对应的长方体框架(1)底部均有导向条(21),导向条(21)沿长方体框架(1)的纵向布置,滚轮(22)均通过环形凹槽(11)卡在导向条(21)上,使得活动小车(23)与长方体框架(1)间呈沿长方体框架(1)的横向固定、纵向活动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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