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86880.1 | 申请日: | 2019-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5632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彭垒;徐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5B15/628 | 分类号: | B05B15/628;E04H12/00;E04H12/18;E04H12/22 |
代理公司: | 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 41123 | 代理人: | 樊羿;张晓辉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河南自贸试***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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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城市 净化 装置 伸缩 机构 | ||
1.一种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包括用于安装支撑对应的旋转喷雾终端的支撑立柱及立柱底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立柱与旋转喷雾终端之间设置有伸缩单元,所述伸缩单元包括电动伸缩杆和滑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位于滑动伸缩杆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的首端、所述滑动伸缩杆的首端和旋转喷雾终端之间通过固定支架连接紧固螺栓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与所述滑动伸缩杆均通过管夹固定在所述支撑立柱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夹的下端通过紧固螺栓所述支撑立柱的上端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夹的上方还设置有卷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末端底部设置有风向标安装固定架,所述风向标安装固定架的两侧均设置有与所述卷轴对应的过渡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立柱中间镂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城市雾霾净化装置的伸缩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底座的底座长度可自由伸缩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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