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67566.9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9405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5 |
发明(设计)人: | 刘小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华赢电子塑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8 | 分类号: | H04M1/18;G08B5/36;G08B21/2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胡坚 |
地址: | 523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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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视力 保护 功能 机壳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包括手机壳主体、红外发射器、红外接收器和纽扣电池,所述手机壳主体的上端螺钉安装有红外发射器,且红外发射器的左侧设置有红外接收器,并且红外接收器的后端设置有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安装在手机壳主体的内部,且纽扣电池的后侧设置有安装板,并且纽扣电池的下侧设置有连接槽,所述连接槽的内部粘接有灯条,且灯条位于手机壳主体的前侧表面,并且手机壳主体的内部安装有plc控制芯片。该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设置有灯条,可通过灯条的亮光对使用者进行提示,当距离过近时灯条自动发光,从而使使用者保持合适的距离对手机进行使用,实现对使用者视力的保护。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壳技术领域,具体为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的飞速发展,各种手机壳也层出不穷,可对手机进行一定的防护和防摔等,但现有的手机壳功能较为单一,在使用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现有的手机壳不便于对使用者的视力进行一定的保护,使用者在使用手机时可能会因距离过近从而对眼部造成损伤,从而导致近视等,降低了装置的功能性;
2、现有的手机壳不具备对手机屏的防护功能,在手机壳安装后还需再次粘贴钢化膜等屏幕保护装置,增加了装置的安装量,降低了装置的使用便捷性和实用性。
针对上述问题,急需在原有手机壳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目前市场上现有的手机壳不便于对使用者的视力进行一定的保护,且现有的手机壳不具备对手机屏的防护功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包括手机壳主体、红外发射器、红外接收器和纽扣电池,所述手机壳主体的上端螺钉安装有红外发射器,且红外发射器的左侧设置有红外接收器,并且红外接收器的后端设置有纽扣电池,所述纽扣电池安装在手机壳主体的内部,且纽扣电池的后侧设置有安装板,并且纽扣电池的下侧设置有连接槽,所述连接槽的内部粘接有灯条,且灯条位于手机壳主体的前侧表面,并且手机壳主体的内部安装有plc控制芯片,所述手机壳主体的内侧设置有蓝光钢化膜,且蓝光钢化膜的外端设置有安装槽,并且安装槽开设在手机壳主体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手机壳主体的后端设置有底部限位块,且手机壳主体为中空状结构设计。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和手机壳主体构成可拆卸结构,且安装板和纽扣电池之间相贴合设计。
优选的,所述灯条的主视截面呈“一”字形结构设计,且灯条的竖直中心线和手机壳主体的竖直中心线相重合。
优选的,所述蓝光钢化膜的上端开设有听筒预留槽,且蓝光钢化膜的下端开设有按键预留槽,并且蓝光钢化膜的宽度和长度均大于手机壳主体内部的宽度和长度。
优选的,所述蓝光钢化膜和安装槽之间构成凹凸配合结构,且蓝光钢化膜通过安装槽和手机壳主体之间构成粘合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具有视力保护功能的手机壳;
(1)设置有灯条,可通过灯条的亮光对使用者进行提示,当距离过近时灯条自动发光,从而使使用者保持合适的距离对手机进行使用,实现对使用者视力的保护,增加装置的功能性;
(2)设置有蓝光钢化膜,通过蓝光钢化膜和安装槽之间的配合将其一体化设置到收集壳主体上,在安装后无需对手机表面进行贴膜处理,同时还可对蓝光进行吸收,提高对使用者视力的保护效果,增加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剖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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