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红枣除核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2215899.X | 申请日: | 2019-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723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何以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州市强牌果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N4/08 | 分类号: | A23N4/08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周长久 |
地址: | 525247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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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红枣 | ||
1.一种红枣除核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壳体,壳体的一端连接有把手机构,壳体的另一端扣接有收集槽,所述收集槽与壳体连接的两端固定有扣接件;所述壳体中设有圆柱槽,圆柱槽的直径为26mm-35mm,圆柱槽对应收集槽的一侧设有出核孔,圆柱槽对应壳体的把手机构的另一侧设有进杆孔,壳体内焊接有固定环,固定环的内圈焊接有导管;所述出核孔、进杆孔、导管在同一直线上;所述把手机构呈内八字,包括第一把柄、第二把柄,第一把柄通过固定件铰接在壳体一端的顶边,第二把柄通过固定件铰接在壳体一端的底边;第一把柄的中部铰接在第一连杆的一端,第二把柄的中部铰接在第二连杆的一端;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的另一端铰接,其铰接处固定有顶杆,顶杆的顶端设置在进杆孔中,顶杆的中部设置在导管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红枣除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机构末端固定有复位弹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红枣除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核孔、进杆孔、导管的位置对准球形槽的中心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红枣除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核孔、进杆孔的孔径为10mm-15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红枣除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对应圆柱槽的端面设有凹槽,凹槽呈圆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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