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广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2209967.1 | 申请日: | 201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51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郑创伟;丁芳桂;谢志成;何亮;李韧;杨安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报业集团控股公司;深圳市创意智慧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报业集团 |
主分类号: | G09F19/18 | 分类号: | G09F19/18 |
代理公司: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51219 | 代理人: | 周静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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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设备 | ||
1.一种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体;所述框体包括外箱体和内框体,所述内框体包括与外箱体固定的第一固定架,以及与第一固定架固定的第二固定架,其中第二固定架前端固定设置至少一个显示矩阵模组;固定安装在所述框体的信号采集器;
所述设备还包括设置在第一固定架上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固定安装控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体顶部还设置有向外延伸的延伸杆,所述信号采集器固定安装在所述延伸杆的另一端,所述信号采集器为体感摄像头或者红外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采集器固定安装在所述框体内,所述信号采集器包括至少一个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体为嵌入式框体。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为声呐传感器或者雷达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均匀设置在所述框体的顶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设备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虚拟现实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现实装置包括虚拟环境生成装置和感知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装置为声呐传感器或者雷达传感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环境生成装置为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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