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电池组件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90490.7 | 申请日: | 2019-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310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杨斌;方钲中;陈辉;赖炜扬;吴锐;陈金河;刘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宋少娜 |
地址: | 361012 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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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电池 组件 | ||
1.一种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1),形成有空腔,所述壳体(1)设有透光孔(11);
控制板(2),设于所述空腔内;
发光器件(3),设于所述控制板(2),且电连接所述控制板(2);以及
导光片(4),包括主体部(41)和相对于所述主体部(41)凸起的延伸部(42),所述主体部(41)覆盖所述发光器件(3),且与所述控制板(2)连接,所述发光器件(3)限位于所述控制板(2)与所述导光片(4)之间,所述延伸部(42)穿设于所述透光孔(1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片(4)设有卡扣(43),所述卡扣(43)与所述控制板(2)上设置的卡槽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5),所述支架(5)设于所述控制板(2)远离所述导光片(4)的一侧,所述导光片(4)设有连接部(44),所述连接部(44)与所述支架(5)上的凹槽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片(4)的主体部(41)设有至少一个通孔(4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通孔(45)包括第一条形孔和第二条形孔,所述第一条形孔和所述第二条形孔分别设于所述延伸部(42)的两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6),所述电池(6)设于所述空腔内;所述控制板(2)电连接所述电池(6),所述电池(6)与所述控制板(2)沿所述壳体(1)的长度方向排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气动开关(7),所述气动开关(7)设于所述控制板(2)远离所述导光片(4)的一侧,所述气动开关(7)与所述控制板(2)电连接。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座(8),所述充电座(8)设于所述电池(6)远离所述控制板(2)的一端,所述充电座(8)设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座(8)与所述电池(6)和所述控制板(2)电连接。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密封件(9)和电极柱(10),所述密封件(9)设于所述壳体(1)远离所述电池(6)的一端,所述电极柱(10)的第一端与所述控制板(2)电连接,所述电极柱(10)的第二端穿过所述密封件(9),用于与电子烟雾化器电连接。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5),所述支架(5)包括用于限位所述电池(6)的第一部位(51),还包括用于限位所述控制板(2)、所述发光器件(3)和所述导光片(4)的第二部位(52)。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3)包括至少两个发光二极管。
12.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储液雾化组件(100)和如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电池组件(200);
所述储液雾化组件(100)包括用于储存烟液的储液件和用于将所述储液件中的烟液雾化的雾化器;所述电子烟电池组件(200)与所述雾化器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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