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法院信函临时存放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67027.0 | 申请日: | 2019-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7685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4 |
发明(设计)人: | 许凤喆;史成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州涛喆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5/04 | 分类号: | B65D25/04;B65D25/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1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法院 信函 临时 存放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法院信函临时存放装置,包括底座,圆立柱,环形箱体,所述的环形箱体包括上环形板,中环形柱和下环形板,所述中环形柱上端与上环形板固定连接,其下端与下环形板固定连接,且所述上环形板,中环形柱和下环形板连成一体构成环形箱体的内环侧面,所述环形箱体套在圆立柱上,其内环侧面上下端分别通过向心轴承与圆立柱周面连接,所述环形箱体下方的圆立柱上安装有托板,托板与环形箱体之间设置推力轴承,所述环形箱体设有若干箱室,每个箱室由上环形板,下环形板,中环形柱以及隔板构成,其开口在环形箱体的外环面上。本实用新型解决了寄往律所的法院信函容易遗忘、丢失和不方便律师拿取的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临时存放装置,具体涉及法院信函临时存放装置。
背景技术
法院信函包括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法院通常将这些文书通过信函方式寄往代理该案件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并由该律师签收。实践中,律师要经常开庭、取证、出差不经常在所里,往往都是前台客服人员代为签收,签收后放在前台,通知律师到前台取。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如下问题:
(1)前台客服人员将代签的法院信函随手放在前台,去忙其它事情,忘记去通知律师,导致律师不知道,从使律师错过了最佳举证期限和上诉法定期限,给客户在成损失;
(2)即使客服了通知律师,他有法院寄来的信函这件事,由于前台每天都接受许多材料,也包括上门咨询客户,很容易丢失,律师从众多的材料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信函,要花费一番功夫,很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法院信函临时存放装置,专门用于放置重要的法院信函,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法院信函容易遗忘、丢失和不方便律师拿取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采取如下技术方案:法院信函临时存放装置,包括底座,圆立柱,所述圆立柱的下端固定在底座上,还包括环形箱体,所述的环形箱体包括上环形板,中环形柱和下环形板,所述中环形柱上端与上环形板固定连接,其下端与下环形板固定连接,且所述上环形板,中环形柱和下环形板连成一体构成环形箱体的内环侧面,所述环形箱体套在圆立柱上,其内环侧面上下端分别通过向心轴承与圆立柱周面连接,所述环形箱体下方的圆立柱上安装有托板,托板与环形箱体之间设置推力轴承,所述环形箱体设有若干箱室,每个箱室由上环形板,下环形板,中环形柱以及隔板构成,其开口在环形箱体的外环面上。
进一步地,每个箱室的开口端的下环形板上设有向上凸起的沿边。
进一步地,每个箱室的开口端的上环形板上设有贴名座。
进一步地,所述圆立柱为空心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通过环形箱体上设有箱室,每个箱室上粘贴不同律师名字,并且该环形箱体绕圆立柱能够转动,从而方便律师拿取;客服人员只需将代签的信函放进相应律师的箱室内,即使忘记通知律师,律师来所时,经过前台时,也会习惯性地转动环形箱体一下,看看自己的箱室内有无法院信函;环形箱体可转动结构,占用空间较小,只需将其放在靠近前台明显的地方,不仅方便前台客服人员投放,也方便律师拿取,同时也使前台桌面整洁。该结构简单实用,不仅减少信函丢失,避免了遗忘造成的损失,也极大方便律师拿取,节省了律师时间,提高了律师效率和服务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竖向剖视图。
图3为图2中B-B水平截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徐州涛喆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徐州涛喆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16702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新型抗震支架
- 下一篇:一种波纹管连接头及具有其的波纹管连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