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活动挡烟垂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39021.2 | 申请日: | 2019-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188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发明(设计)人: | 蔡晓峰;杨彤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62C2/18 | 分类号: | A62C2/18;A62C37/4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0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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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动 挡烟垂壁 系统 | ||
一种活动挡烟垂壁系统,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活动挡烟垂壁需要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当室内空间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时挡烟垂壁无法正常使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与安装面相连的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装有挡烟垂壁构件,挡烟垂壁构件通过电气管线与挡烟垂壁控制箱相连,挡烟垂壁构件包括安装在支架上的滚筒,滚筒上卷设有用以分隔烟雾的垂壁,滚筒在驱动件驱动下自转的同时可实现垂壁的延展或收卷,挡烟垂壁控制箱通过电气管线与感烟探测器相连。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施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活动挡烟垂壁系统。
背景技术
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目前常用的活动挡烟垂壁系统是利用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挡烟垂壁,在接受报警系统信号后,活动挡烟垂壁动作,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根据《建筑防排烟系统标准》(GB51251-2017)第4.2.1条规定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4.2.2条规定了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厚度,这就导致了正常工作的挡烟垂壁的下挂高度影响了建筑美观,因此活动挡烟垂壁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标准》中还规定了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目前,在挡烟垂壁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没有火灾报警系统情况下需要使用活动挡烟垂壁的情景,这就需要一种可以与火灾报警系统脱钩的活动挡烟垂壁。
申请号为CN201710131526.7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活动挡烟垂壁,包括顶板、柔性挡烟垂壁、底板和热熔断元件,所述的柔性挡烟垂壁两端分别固定于顶板和底板上,并随两块板的距离变化而伸缩;所述的顶板和底板之间设置有限位件,用于限制底板相对于顶板发生距离增大的位移;所述的限位件中包括受热发生熔断的热熔断元件,且热熔断元件用于在熔断时消除限位件对底板的限制;所述的限位件为至少1条固定杆,固定杆一端固定于顶板上,另一端穿透底板上预先开设的通孔,且其伸出所述的通孔一端固定有热熔断元件,热熔断元件中至少一个边缘端部位于所述通孔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之外,但热熔断元件的熔断部位位于该投影范围之内。
上述专利提供了一种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脱钩的活动挡烟垂壁,可适用于没有火灾报警系统的场合,但是,上述发明通过热熔断元件在高温下的熔断实现挡烟垂壁的响应,由于环境温度的上升滞后于烟雾的产生,即挡烟垂壁响应下放时室内空间可能已经积聚大量烟雾,进而导致挡烟垂壁的挡烟分隔效果降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活动挡烟垂壁需要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当室内空间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时挡烟垂壁无法正常使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活动挡烟垂壁系统,该系统通过感烟探测器感测到的烟雾信号实现挡烟垂壁的快速响应,活动挡烟垂壁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脱钩使用,在降低使用成本的同时提升了挡烟垂壁的响应速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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