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26233.7 | 申请日: | 2019-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964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发明(设计)人: | 钟荣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合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F16F15/04 |
代理公司: |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47 | 代理人: | 赵娟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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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法律 咨询服务 展示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包括第一安装板,第一安装板上相对固定有套管,套管之间滑动连接有安装架,套管上螺纹连接有调节螺栓,安装架通过安装块与背板固定,第一安装板上固定有安装座,安装架、安装座相对侧均开设有凹槽,凹槽内壁通过恢复弹簧与压板相连,安装架、安装座上均螺纹连接有第一固定螺栓;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有效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能根据展示海报大小进行高度调节、没有设置减震机构、不具有锁定功能的缺陷。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公民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时需要向律师进行咨询。对于遇到法律问题的公民而言,一般通过电话咨询律师事务所来获得法律帮助。但是这种方式的效率非常低,更为重要的是,执业律师通常有其擅长的业务领域,也有不太擅长或者经验不丰富的业务领域,需要法律咨询的公民对这些信息往往并不知晓。采用电话咨询或者邮件沟通的方式,无法为公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因此,有必要在法律咨询大厅投放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关帮助信息。现有的展示装置不能根据展示海报大小进行高度调节,适用性较差,并且没有设置减震机构,在搬运或移动过程中容易受到外力而损坏。此外,不具有锁定功能,导致展示装置容易移动而撞伤咨询人员。
实用新型内容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能够有效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能根据展示海报大小进行高度调节、没有设置减震机构、不具有锁定功能的缺陷。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包括第一安装板,所述第一安装板上相对固定有套管,所述套管之间滑动连接有安装架,所述套管上螺纹连接有调节螺栓,所述安装架通过安装块与背板固定,所述第一安装板上固定有安装座,所述安装架、安装座相对侧均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壁通过恢复弹簧与压板相连,所述安装架、安装座上均螺纹连接有第一固定螺栓;
所述第一安装板底部与底板转动连接,所述底板上开设有环形滑槽,所述环形滑槽内部设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与第一安装板之间连接有减震机构;
所述底板底部设有移动锁定机构,所述移动锁定机构包括固定于底板底部的液压缸、安装套板,所述液压缸的活塞杆端部固定有支撑板,所述安装套板内部滑动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贯穿并螺纹连接有第二固定螺栓,所述第二固定螺栓上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母,所述安装套板前后相对开设有与第二固定螺栓上下移动配合的竖直开口。
优选地,所述减震机构包括第一安装板底部与移动板之间连接的第一减震弹簧,所述第一安装板底部与移动板之间位于第一减震弹簧外部连接有弹性减震筒,所述弹性减震筒内部位于第一减震弹簧外设有环形隔板,所述环形隔板与第一安装板、移动板之间均连接有第二减震弹簧,所述弹性减震筒外依次间隔设有第二安装板、减震垫。
优选地,所述底板上固定有转轴,所述第一安装板底部固定有与转轴安装连接的轴承座。
优选地,所述安装套板关于液压缸左右对称设置。
优选地,所述支撑板底部固定有支撑块。
优选地,所述移动板底部、连接板底部均固定安装有万向轮。
优选地,所述竖直开口的宽度小于固定螺母的直径。
(三)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服务的展示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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