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23302.9 | 申请日: | 2019-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7721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增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义乌九色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F24F11/52;F24F13/28 |
代理公司: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6 | 代理人: | 李斌 |
地址: | 322023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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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净化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底座、托盘、电机、风叶、连接件、香薰壶、净化装置、显示面板、壳体和后盖;在所述底座的上端设置托盘;在所述托盘的上端中心设置电机;在所述电机的上端设置风叶;在所述风叶的上端中心设置净化装置,且净化装置与风叶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在所述连接件的上端一侧设置香薰壶;在所述净化装置的上端设置显示面板,且显示面板与净化装置之间设置显示面板托架;在所述底座上端的部件的外侧设置壳体;在所述壳体的后侧设置后盖;在所述壳体的中上端开设进风口;所述托盘的底部设置出风口。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由于目前大气污染情况日趋严重以及居民对室内空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室内配置空气净化器已成为居民的日常选择。
现有技术中的空气净化器只能摆放在地面上,对整个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摆放在地面上的空气净化器会占用较大空间,导致用户活动空间的减少,同时空气净化的效率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内容:
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底座、托盘、电机、风叶、连接件、香薰壶、净化装置、显示面板、壳体和后盖;在所述底座的上端设置托盘;在所述托盘的上端中心设置电机;在所述电机的上端设置风叶;在所述风叶的上端中心设置净化装置,且净化装置与风叶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在所述连接件的上端一侧设置香薰壶;在所述净化装置的上端设置显示面板,且显示面板与净化装置之间设置显示面板托架;在所述底座上端的部件的外侧设置壳体;在所述壳体的后侧设置后盖;在所述壳体的中上端开设进风口;所述托盘的底部设置出风口。
优选的是,所述风叶的扇叶呈弧形。
优选的是,在所述香薰壶的底部设置发散口。
优选的是,所述壳体和后盖均通过螺钉固定在本装置上。
优选的是,所述进风口有若干个,且均匀的设置在壳体的中上端。
优选的是,所述净化装置包括活性炭过滤层、纤维网层或者静电吸附层中的至少一种。
优选的是,所述底座呈吸盘状。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装置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便利,由于本装置呈圆柱状,减少了室内的占地面积;通过在本装置的顶部设置显示面板,便于使用者对本装置进行操作;通过在本装置的底部设置电机和风叶,便于在使用时降低噪音;通过设置香薰壶,便于根据自己的喜好装入不同香气的香料。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为:
1-底座,2-托盘,3-电机,4-风叶,5-净化装置,6-连接件,7-香薰壶,8-发散口,9-显示面板托架,10-显示面板,11-壳体,12-后盖, 13-净化器进风口,14-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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