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升降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09627.1 | 申请日: | 2019-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107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胡云华;管俊杰;沈鸿生;潘登;贺灿辉;胡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中集天达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20 | 分类号: | B66F9/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阚梓瑄;孙宝海 |
地址: | 518067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升降 设备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升降设备。该升降设备包括:包括升降结构和非升降结构,所述升降结构相对于所述非升降结构升降;所述升降设备还包括:平衡机构,包括多个平衡组件,设于所述升降设备的相对的两侧,其中,每个平衡组件包括:第一平衡件,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铰接于所述非升降结构;以及第二平衡件,包括第三端和第四端,所述第四端铰接于所述升降结构的朝向所述第二平衡件的一侧,所述第三端铰接于所述第一平衡件的所述第二端;所述多个平衡组件被配置为在所述升降结构进行升降的过程中提供平衡导向。本实用新型的升降设备保证了设移动设备受偏载的恶劣工况下能够同步做升降运动,同时,平衡机构占用空间少。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升降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升降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移动设备的升降运动基本上是通过电机带动传动轴转动,通过链轮链条传动来驱动其他轴的旋转,使得所有轴能够同步转动,从而使轴两端的凸轮处于同一相对位置来实现移动设备的同步升降。该同步升降方式的特点有:链轮链条同步安装要求高、凸轮之间相对垂直度要求高、凸轮之间同步相对位置要求高,而且该传动方式一般只适用于移动设备无偏载的工况。
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移动设备(如叉式穿梭车)在水平方向移动,并且需要进行升降时,通常会有偏载情况发生,由于受力不均匀,移动设备会发生倾斜,导致其移动轨迹发生偏离且各部位的升降程度不同,即各部位不能同步升降。因此,紧靠上述传动方式已无法满足同步升降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升降设备,包括:升降结构和非升降结构,所述升降结构相对于所述非升降结构升降;所述升降设备还包括:多个平衡组件,设于所述升降设备的相对的两侧,其中,每个平衡组件包括:第一平衡件,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铰接于所述非升降结构;以及第二平衡件,包括第三端和第四端,所述第四端铰接于所述升降结构的朝向所述第二平衡件的一侧,所述第三端铰接于所述第一平衡件的所述第二端;所述多个平衡组件被配置为在所述升降结构进行升降的过程中提供平衡导向。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平衡组件还包括: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平衡件的第一端通过所述第一连接件铰接于所述非升降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第一连接件具有第一本体,所述第一本体的一侧设有第一连接套,所述第一平衡件的第一端设有第二连接套,所述第一连接套和所述第二连接套通过一铰轴铰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本体设有所述第一连接套的一侧开设有第一凹槽,至少一螺栓穿过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将所述第一本体固定于所述非升降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平衡组件还包括: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平衡件的第四端通过所述第二连接件铰接于所述升降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第二连接件具有第二本体,所述第二本体的一侧设有第三连接套,所述第二平衡件的第四端设有第四连接套,所述第三连接套和所述第四连接套通过一铰轴铰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第二本体设有所述第三连接套的一侧开设有第二凹槽,至少一螺栓穿过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部将所述第二本体固定于所述升降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相对的两侧中的一侧设有多个所述平衡组件,且相邻的所述平衡组件间距相同,所述相对的两侧中的另一侧设有一个所述平衡组件,且所述平衡组件位于所述另一侧的中间位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相对的两侧中的每一侧均设有多个所述平衡组件,同侧的相邻的所述平衡组件间距相同,且相对的两侧的多个所述平衡组件一一对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相对的两侧为所述升降设备的沿第一方向的相对的两侧和/或沿第二方向的相对的两侧,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中集天达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深圳中集天达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109627.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