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63916.2 | 申请日: | 2019-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7073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杨佰成;陈阿军;陈方涛;张志鹏;柯燕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卓信华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31 | 分类号: | B60L53/31;B60L53/16;G09F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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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63005 福建省漳州市龙***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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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广告 投放 功能 落地式 充电 | ||
1.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包括充电桩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本体包括充电桩主体(1),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两侧均连接有电线(2),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顶部粘接有雨罩(3),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两侧设置有玻璃罩(4),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一侧开设有出口(5),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另一侧开设有进口(6),所述电线(2)的一端连接有接头(7),所述接头(7)的外侧粘接有吸盘(8),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两侧均开设有卡槽(9),所述进口(6)的内侧设置有风机(10),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顶部通过螺栓安装有导板(11),所述玻璃罩(4)的内侧设置有夹板(12),所述玻璃罩(4)的底部设置有固定销(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9)的内径等于接头(7)的外径,所述接头(7)卡在卡槽(9)的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8)的一侧开设有通口,所述通口一的内径等于接头(7)的外径,所述吸盘(8)通过通口粘接在接头(7)的外边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板(12)的顶部通过转轴安装在玻璃罩(4)的内侧,所述玻璃罩(4)的内边长度等于夹板(12)的外边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罩(4)和夹板(12)的底部均开设有螺孔,所述螺孔的内侧开设有内螺纹,所述固定销(13)的外侧开设有外螺纹,所述内螺纹与外螺纹相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10)通过固定架安装在导板(11)的底部,所述风机(10)包括电机一和扇叶,所述扇叶通过螺栓安装在电机的输出轴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广告投放功能的落地式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板(11)的两侧分别安装在进口(6)和出口(5)的顶部,所述电线(2)和玻璃罩(4)的数量均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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