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33456.9 | 申请日: | 2019-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652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4 |
发明(设计)人: | 谢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森福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2B3/24 | 分类号: | A42B3/24;A42B3/2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友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00 | 代理人: | 王玲玲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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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内防 功能 对讲 头盔 | ||
1.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包括头盔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壳体(1)的两侧下颌部设有第一嵌槽(2),且通过第一嵌槽(2)铰接有活动侧盖(3),所述第一嵌槽(2)内设有侧边气孔(4),所述头盔壳体(1)的前端两侧设有第二嵌槽(5),且通过第二嵌槽(5)滑动连接有前置滑盖(6),所述第二嵌槽(5)内设有前部气孔(7),所述头盔壳体(1)的两侧上颞部通过销栓从内至外依次铰接有防护镜片(8)与加固贴片(9),所述加固贴片(9)的内侧设有接合槽(10),且接合槽(10)的上下内壁通过复合胶水粘接有吸水泡棉(11),所述防护镜片(8)插接于接合槽(10)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嵌槽(2)的前侧设有销孔(12),所述活动侧盖(3)的前侧设有销柱(13),所述活动侧盖(3)通过销柱(13)和销孔(12)与第一嵌槽(2)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嵌槽(2)的后侧设有卡槽(14),所述活动侧盖(3)的后侧设有卡块(15),所述活动侧盖(3)通过卡块(15)和卡槽(14)与第一嵌槽(2)卡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嵌槽(5)的上下侧壁开设有滑槽(16),所述前置滑盖(6)的上下侧壁设有滑块(17),所述前置滑盖(6)通过滑块(17)和滑槽(16)与第二嵌槽(5)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壳体(1)的前端设有面部开口(18),所述防护镜片(8)的底部嵌合于面部开口(18)的底边,且防护镜片(8)的顶部高出于面部开口(18)的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内防雾功能的对讲式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固贴片(9)的后端部通过螺钉与头盔壳体(1)紧固连接,所述加固贴片(9)的两侧嵌合于头盔壳体(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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