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17411.2 | 申请日: | 2019-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230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7 |
发明(设计)人: | 马献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68 | 分类号: | A61B17/68;A61B17/86;A61B17/90 |
代理公司: | 青岛清泰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56 | 代理人: | 张媛媛 |
地址: | 2642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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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骨盆 支架 固定 系统 | ||
1.一种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间隔设置的第一髂骨螺钉和第二髂骨螺钉,两个髂骨螺钉均包括螺钉头和螺栓,且两个髂骨螺钉均为贯通螺钉头和螺栓的空心结构;
连接棒,所述连接棒的一端与所述第一髂骨螺钉相连接,所述连接棒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髂骨螺钉相连接;且所述连接棒为弧形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钉头上设有两侧贯通的开口槽,所述开口槽内可拆卸安装有髂骨螺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槽与所述髂骨螺帽通过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棒的一端通过髂骨螺帽固定于第一髂骨螺钉的开口槽内,所述连接棒的另一端通过髂骨螺帽固定于第二髂骨螺钉的开口槽内,且所述连接棒的两端部均延伸至所述开口槽的外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棒包括本体,以及,位于本体两端的辅助旋转端;所述辅助旋转端的外端面为内六方结构,且所述辅助旋转端位于所述开口槽的外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辅助旋转端的头部为圆头锥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骨盆内支架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棒为可控塑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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