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隧道监控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22001696.0 | 申请日: | 2019-11-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992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海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7/18;G08B31/00;G01D21/02;B08B3/00;B08B13/00 |
| 代理公司: | 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32 | 代理人: | 杨小燕 |
| 地址: | 450000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隧道 监控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隧道监控系统,属于隧道监控技术领域,包括采集装置、与所述采集装置相连接的处理装置,及与所述处理装置相连接的传输模块;所述采集装置包括对隧道内温度进行监控的温度监测模块、对隧道内危险气体进行监控的气体监测模块、对隧道内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控的雷达异物监测模块;所述处理装置包括与所述采集装置相连接的交换机Ⅰ及与所述交换机Ⅰ相连接的综合数据分析管理服务器;所述传输模块为光纤传输模块或4G网络传输模块。本实用新型从温度、气体、异物等多个方面对公路隧道进行实时监测,具有优秀的可靠性、可用性、可扩展性和必要的冗余容错能力,保证系统功能的有效性,确保信息能正确和准确的呈现。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监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隧道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激增,我国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对比较严峻,已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尤其在公路隧道内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危及人们的出行安全。2012 年交通运输部出台《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提出建设交通事件检测系统的需求。
当前公路随着信息化监控系统的建设,多数公路都部署了视频监控系统,大多采用人工轮巡视频监控画面的方式或通过巡逻车方式进行交通事件检测。但通过传统“人眼盯看视频”来发现异常或突发事件,人类视觉疲劳缺陷,安全盲点多,无法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巡逻车方式存在巡逻空挡缺陷,加之交通事件具有发生时间和位置不可准确预见性,处理不及时会直接导致道路通行能力的临时下降或者拥堵,更为严重的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二次事故。另外,隧道内空间狭长,能见度低,相对封闭,加上入洞时的“黑洞”效应,隧道内容易聚集危险气体,且为事故多发地段,容易引发火灾等危险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基于以上现状,公路管理部门尤其是在公路隧道内急需要一套“快速、精确、高效”的隧道安全智能监测报警系统。
授权公告号CN209267713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电缆隧道监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巡检机器人、三维建模设备及监控终端,其中:所述巡检机器人上设置有热成像装置和可见光摄像头,所述热成像装置用于实时获取热成像视频,所述可见光摄像头用于实时获取可见光视频;所述三维建模设备与所述巡检机器人连接;所述监控终端包括数据接口、控制器和显示屏,所述数据接口分别与所述巡检机器人和所述三维建模设备连接,所述显示屏和所述数据接口分别与所述控制器连接。该电缆隧道监控系统,能够将巡检机器人的检测数据、可见光视频、热成像视频及三维模型进行结合并实时显示,从而对电缆隧道内的电力设备的实时状态进行直观的、富有立体感的呈现,提升系统的人机交互性能。该系统结构复杂,不能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精确和全面监控,处理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隧道监控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隧道监控系统,包括采集装置、与所述采集装置相连接的处理装置,及与所述处理装置相连接的传输模块;所述采集装置包括对隧道内温度进行监控的温度监测模块、对隧道内危险气体进行监控的气体监测模块、对隧道内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控的雷达异物监测模块;所述处理装置包括与所述采集装置相连接的交换机Ⅰ及与所述交换机Ⅰ相连接的综合数据分析管理服务器;所述传输模块为光纤传输模块或4G网络传输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温度监测模块包括与所述交换机Ⅰ相连接的感温光缆,所述气体监测模块包括与所述交换机Ⅰ相连接的气体检测仪。
进一步的,所述雷达异物监测包括与所述交换机Ⅰ均相连接的激光雷达和智能摄像机,所述激光雷达和智能摄像机之间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光纤传输模块包括与所述综合数据分析管理服务器相连接的光纤收发器Ⅰ、与所述光纤收发器Ⅰ通过光纤连接的光纤收发器Ⅱ、及与所述光纤收发器Ⅱ相连接的交换机Ⅱ。
进一步的,所述4 G网络传输模块包括工业4G DTU。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郑州海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郑州海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00169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便携式电子信息设备
- 下一篇:一种安装方便的光伏支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