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近视矫正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40655.1 | 申请日: | 2019-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2550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31 |
发明(设计)人: | 李喜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黑蓓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4 | 分类号: | H04M1/04;F16M11/04;F16M11/10 |
代理公司: | 济南誉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40 | 代理人: | 王舵 |
地址: | 264200 山东省威海市市辖区***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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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近视 矫正 | ||
1.一种防近视矫正器,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端与壳体侧壁铰接的第一支架(2),以及一端与第一支架铰接的第二支架(3),所述壳体上设有与第二支架另一端适配的卡槽(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使第一支架(2)的另一端靠近壳体转动的第一扭簧(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使第二支架的另一端靠近壳体转动的第二扭簧(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扭簧的扭力大于第二扭簧的扭力。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上开设有与第二支架适配的容置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远离第一铰轴的一端还铰接有底座(4)。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包括支撑板和固设于支撑板顶面的耳板,底座和第一支架通过穿过耳板和第一支架的销轴(5)铰接,所述销轴(5)上开设有凹槽(9),所述凹槽(9)内设有顶至第一支架销轴穿过孔内壁的弹簧(8)。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近视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内设有沿径向延伸的凸台,所述弹簧的两端位于凹槽内,弹簧的两端之间与凸台相对处顶至第一支架销轴穿过孔内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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